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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项目管理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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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项目管理发展意见

目前,全国的生猪产业发展正处在周期波动的峰期,据专家预测这个良性发展期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我们要正确分析形势,抓住机遇,强化措施,继续推动全旗生猪产业再上新台阶。20*年全旗生猪产业的发展目标是: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养猪小区120处以上,新建200平方米以上猪舍的规模养猪户650户,饲养量在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户达到1万户,全旗养猪户达到5.2万户,年生猪饲养量达到300万头;新建种猪扩繁场1处、猪人工授精站1处,逐步完善生猪繁育体系;开工建设雨润集团10万头生猪养殖、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加强养猪协会组织和经济人队伍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生猪产业化进程。

为实现上述目标,在推进今年生猪产业化的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四个服从”的工作要求。

一是时间服从质量。今年小区、大场和200平以上猪舍建设要坚持高标准起步,规范实施,旗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验收,对不按标准施工、违反规定引猪等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建设单位,不予验收,通过整改后在一定时间内达到工程建设质量的,才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是选址服从规划。旗生猪产业办、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电力等部门要做好服务指导工作,按照小区、大场建设标准逐乡进行规划选址,选址必须符合规划布局和技术要求,经生猪产业办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是资金服从管理。生猪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组要强化全旗生猪产业化项目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的协调、管理、监督和使用工作,严格对全旗所有小区、大场建设实行跟踪问效。在规范20*年、20*年生猪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完成20*年生猪产业化项目补贴资金的核算及审定工作,并要求资金跟着项目走,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是服务服从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致力于推进我旗生猪产业发展,主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凡经过生猪产业办审核的项目,需要旗直部门(包括条管部门)审批的,都必须一路“绿灯”,从快从简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卡、要、拖”行为,对行动迟缓、执意不办、阻碍生猪产业发展的,旗委、政府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责任。

三、20*年全旗生猪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旗养猪业从“产业”向“产业化”迈进的起步之年,我们必须围绕“基地-龙头-服务-利益联结”这几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致力于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生猪养殖基地规模。生猪产业是我旗畜牧业发展中的优势产业,要实现生猪产业的大发展、大跨越,就必须加强生猪产业化基地建设。在商品育肥猪基地建设上,各苏木乡镇场、工作部要进一步完善生猪产业发展规划,选择生产优势大、产品质量优的生猪品种,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好以南部乡镇为重点的规模养猪小区,同时大力发展千家万户养殖,着力扶持年饲养量达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户,千方百计扩大生猪总量。20*年,南部13个乡镇、工作部要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120处,每个村还要建设4处200平方米以上猪舍的规模养猪户。考虑到其他北部7个苏木镇场、工作部扶贫任务很重,今年还有养鹅任务,而且北部地区生产技术条件相对较差,所以只要求每个嘎查建设2处200平方米以上猪舍的规模养猪户,没有下达标准化养猪小区的建设任务,但是也要鼓励北部地区有条件的苏木镇、工作部按照标准建设养猪小区,旗里给予奖励和扶持,并属于正向加分项目。同时,要强化防疫、保险、营销、统计、考核等服务体系,以健全的服务体系促进生猪产业快速发展,今年要确保全旗生猪饲养量达到300万头,其中存栏1*万头、出栏195万头,积极争取进入全国养猪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和国家活体猪储备基地行列。在种猪繁育基地建设上,在东北部地区开工建设1处种猪扩繁场、1处猪人工授精站;继续支持努文木仁杏花山种猪扩繁场项目,抓紧启动二期工程,引进祖代种猪,尽快投入生产运营;鼓励支持重点地区、重点龙头企业建设良种繁育基地。通过加快品种改良和技术推广,不断壮大优良种猪基地规模,提高优质种猪供应能力。在生猪饲料基地建设上,要扩大玉米、高粮等农作物种植面积,通过农机具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养猪户购置小型饲料加工机械,提高粮食过腹增值转化率,稳定解决生猪饲料基础供应问题。

(二)致力于龙头培育,进一步完善和延伸生猪产业链条。推进产业化经营,培育龙头企业是关键。目前,我旗生猪基地已经具备了为大型加工企业提供充足原料的能力,但是现有的发展模式主要是千家万户生产,经营分散,品种不统一,必须依靠龙头企业进行引导,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提升基地档次。因此,要尽快培育旗内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继续帮助永胜屠宰厂、广益定点屠宰厂协调建设资金,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增强企业自身实力。要加快源龙源6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建设,全力扶持江苏南京雨润集团开工建设10万头商品猪养殖、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积极为企业提供电力、交通、土地、气象、通信等全方位服务,举全旗之力,坚决把这个项目做好,推进生猪产业链条向精深加工领域迈进,实现多层次加工增值,不断提高生猪产业的综合效益。

(三)致力于资金扶持,进一步拓宽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旗委、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生猪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按照《20*年发展生猪产业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对规模养猪户、养殖小区大场和引种大场大户继续给予补贴和奖励,但要逐步把资金扶持的重点转移到中小养猪户上来,让更多的普通农民在生猪养殖中受益。今年,旗委、旗政府将争取自治区开发银行贷款5000万元,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8000万元,农业银行贷款6000万元。旗发改委、财政局、农牧业产业化办、畜牧业局、农业开发办等部门争取生猪产业扶持资金要达到1200万元,旗财政要投入补贴资金1000万元,同时要积极争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能繁母猪补贴、生猪良种补贴等国家项目资金。相关项目资金要尽可能捆绑使用,农业机械化补贴、畜牧业种子工程等优惠政策要继续向养猪产业倾斜,多渠道增加生猪产业的扶持资金。

(四)致力于安全环保,进一步强化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做大生猪产业,防疫是关键。旗畜牧部门要抓紧制定《扎赉特旗生猪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技术双层管理的防疫体系,层层签订生猪防疫责任状,要以重大疫病防治、种猪场疫病净化、生猪计划免疫为重点,切实抓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旗畜牧兽医站和乡镇畜牧综合服务站要及时调配兽药、疫苗和相关仪器,对本地区动物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监测。各养猪场的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疫病防控意识,坚持定期消毒、保持猪舍清洁。各小区大场要实行微机化管理,购置网络监控设施,建设观察室,杜绝外来人员进入猪场。各养猪场必须设有专门的销售出口,把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防止外疫传入。要积极争取商品猪保险业务,商品猪要“应保尽保”,能繁母猪要100%参保,确保出现问题时使养殖户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努力规避农民发展生猪产业的风险。同时,要改善生猪养殖环境,合理布局养殖区域,杜绝人畜共患病发生。要综合利用养殖废弃物,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控制生态环境污染,提高综合效益。

(五)致力于服务流通,进一步完善养猪业利益联结机制。要围绕发展壮大生猪产业,积极扶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养猪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村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养殖大户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为农民解决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问题,特别要加强生猪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各类市场信息,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和经营。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和各种形式的民间流通组织,发展饲料、兽药等相关产业,引进饲料销售龙头企业,并开展饲料购销业务。引导龙头企业和经营户增强品牌意识,加强营销宣传,真正把我旗绿色生猪品牌培育出来,包装起来,远销出去。

(六)致力于科技创新,进一步做好养猪技术培训工作。做大做强生猪产业,没有科技的支撑就是一句空话。几年来,我旗生猪产业发展得到了全国养猪学分会和北京浩邦公司等企业的大力支持,在科学饲养、营养技术、防疫技术、生产管理、消毒技术、猪病诊断等方面受益匪浅。今年浩邦公司还要继续与我旗合作,举办养猪技术培训班,各苏木乡镇场、工作部和旗直业务部门要积极创造开班条件,切实组织好养猪户和技术员参加培训,年内要培养一批专业辅导员、一批养猪技术能手、一批专业防疫兽医人员、一批养猪营销经济人,培养更多的养猪专业人才为全旗生猪产业发展服务。同时,要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搞技术研究,力争自主创新,在猪人工授精、品种改良、疫病诊治等技术上取得突破。

四、切实加强对我旗生猪产业化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生猪产业作为重点工作实行专项推进,今年,在原有5个生猪产业专项推进工作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力量,新成立3个工作组,并健全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目标。各组责任领导、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养猪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生猪项目申报等专项工作,加大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问题、项目盯跑的力度。同时,旗委继续将各地生猪产业化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责任状,增加分值,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实现生猪产业化工作的各项既定目标。

(二)强化部门配合。生猪产业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财政、土地、建设、规划、环保、畜牧、统计、供销、农业、科技、农机、扶贫、商务、电力、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猪产业化工作。同时,要由统计督查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向旗委、政府汇报。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苏木乡镇场、工作部必须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化工作,要建立长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一把手”为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一组稳定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专项推进生猪产业化工作。旗直各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在资金、项目、审批、人员等方面全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为推进我旗生猪产业化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