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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完善公交客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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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完善公交客运意见

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路网结构的不断改善,现行的公路客运班线运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为加快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客运布局,促进城乡客运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乡公交客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改革现有城乡客运管理模式,逐步打破城区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的局面,构筑城区、县城至乡镇(街道)、乡镇至村和较大规模自然村(组)的三级城乡公交网络,建立城乡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客运公交网络运行机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提供交通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与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加强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协调,使农村客运建设有序发展。

2、坚持全面建设、严格管理的原则。要统筹交通建设和道路运输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路网,进一步加快农村客运站场和停靠站候车亭建设,建立农村客运发展责任机制,加强督促管理,促进农村客运市场平衡协调发展。

3、坚持优化农村客运运力结构,推进增长方式转变的原则。通过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行公交化模式运营,提高客运车辆档次,提高农村客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坚持满足农村需求,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原则。结合农村实际,以方便农民百姓为出发点,通过提高客运企业的服务水平,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5、坚持长效管理,促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客运机制。

三、目标任务

20*年完成县城至各乡镇(街道)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完善县城至各旅游景点的旅游公交网络,2009年完成乡镇(街道)至各行政村公交网络建设,2010年全面完成公交化改造任务,切实提高公交通村率,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100%。同时,进一步提高城乡公交服务质量和科技含量,进一步完善公交行业管理办法,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乡公交品位,实现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目标。

------统一公交运营。统一车身外观,统一车辆型号,统一公交编号,统一站点停靠。

------完善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城乡公交枢纽站、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沿途停靠(招呼)点、终点站回车场等五类站场。

------加强农村客运线路资源整合。引导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形式,提高客运企业的组织化程度。

------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厉打击农村客运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客运秩序,净化客运市场。

四、工作措施

1、制定发展规划

按照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原则,加快制定《*县城乡公交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县城乡公交发展基本思路,强化公交发展政策保障,努力完善城乡公交线路网络,大力兴建公交站场基础设施,为我县城乡公交客运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2、加快城乡公交客运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设置和建设城乡公交站场。根据城乡公交发展的需要,建设完善城乡公交枢纽站、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沿途停靠(招呼)点、终点站回车场等五类站场。

(1)加快客运东站建设,客运东站作为二级公交网与城区公交的中转站,主要满足城乡公交乘客中转换乘需要。

(2)中心镇政府所在地设置中转换乘站,主要满足二级及三级公交线路中转换乘及乘客候车需要。

(3)在城乡公交线路沿途合理设置沿途候车亭(简易停靠点、招呼点),主要为城乡公交车提供停靠点,引导和方便乘客候车。候车亭建设是城乡公交客运改造的重要内容,要加快城乡公交客运线路沿途候车亭的建设,力争达到一行政村一亭的目标。

(4)设置终点站回车场,主要为城乡公交车提供终点停车、回车场地以及乘客候车功能。除终点站是中转换乘站外,其他城乡公交终点站都应设置回车场。

(5)在新建(改建)公路时,应将城乡公交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纳入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同步验收,以满足广大乘客和农村居民出行的需要。

城乡公交站场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按照“以块为主、行业指导,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实施和管理。

3、加快农村客运线路资源改造步伐

对现有农村客运班线,要全面实行公交化改造,全力提高农村客运班车公交覆盖率,按照县城至乡镇、乡镇至行政村的两级城乡公交线路网络要求,做好县境内普通客运线路经营年限到期后或车辆报废更新的公交化改造工作。各客运企业在获得新一轮客运经营权时,必须按照城乡公交客运要求,投放新的客运车辆,对新增或更新的客运车辆,也要求按城乡公交客运,统一标志、标识,统一循环发班。

对同一区域(线路)多家企业经营的,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加强客运资源整合,提高客运企业的组织化程度。

城乡公交一、二级客运网络投放车辆必须达到中级(含)以上车型,鼓励投放空调车车型。三级公交网络可投放普通及以上客车,准四级公路及客流量比较少的行政村、自然村可投放9座以下的客运车辆。

4、整合城乡公交线网,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归并站点,整合公交线路。并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高峰车辆,加密公交班次,增开特色公交线路。要制定实施《城乡公交行业服务标准》和《城乡公交线路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强化城乡公交线路服务质量考核,加强对公交员工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公交员工素质,进一步打造公交文明精品线路,提升城乡公交服务形象。

五、实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县交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办、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旅游局,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

2、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任务重,牵涉面广,工作要求高,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各司其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抓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具体组织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公交站场基建项目立项审批和运价调整监管;县农办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规划措施的衔接配套;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中治安工作,并会同交通部门开展无证经营打击,整顿客运秩序;县财政局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税费优惠措施的制定实施和客运站场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监管;县建设局、县规划局负责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公交路线、公交站点的调整完善;县国土局负责公交站场基建项目用地审批;县旅游局负责各旅游线路沿线候车亭(公交线路站点除外)和景区回车场建设,并协同交通部门做好旅游公交网络构建;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三级公交网络的构建和停靠站、终点回车场的建设。

3、搞好试点,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牵涉面广,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选择道路基础条件好、公交一体化改造基础扎实、经营企业实力雄厚的客运班线作为工作试点,加强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教训,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县推开,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