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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完善产品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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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完善产品管理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年—2010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43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89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县产品质量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产品质量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和质量效益为目标,以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为先导,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深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引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与国际接轨的质量运行机制,并达到以下质量目标:

(一)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质量指数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制冷配件、汽车零部件和医药化工行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轴承、纺织机械等行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的产品质量努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般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骨干企业的主导产品有9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二)名牌战略成效显著。中国名牌产品达到8只以上,浙江名牌产品30只以上,*名牌产品90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15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只以上。

(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80%以上的规模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并有效运行。获省以上质量奖企业5家以上。

(四)市场准入取得实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90%以上。

(五)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不出现省以上点名的区域性质量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名牌培育工程

加强名牌规划培育和政策扶持,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水平高、社会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品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按照培育贮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要求,培育和发展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群体。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树立名牌意识,积极开展“质量兴企”、“名牌兴业”等活动,不断扩大名牌产品的规模效益。结合我县区域产业的集群优势,大力推进轴承行业区域名牌建设,努力使*轴承成为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区域名牌产品。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实现企业质量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对全县经济发展带动力的提高。

(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收集或制订原材料、外协件、半成品、产品及抽样、检验、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等标准,积极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禁无标生产或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及时跟踪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主动接轨国际制造业标准体系。对引进设备和利用外资生产的工业产品,实行事前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审查备案制度,技改项目验收、科技成果鉴定要与提高标准水平或采标相结合,大力提升标准化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方面的作用。完善针对企业的技术标准服务网络,构筑全县WTO/TBT、SPS通报预警服务平台,尽快完善区域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形成政府、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有机结合的预警体系。加快贸易伙伴技术数据库建设,深化应对技术壁垒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加快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的通报速度,帮助企业及时规避风险。

(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牢固树立“提高质量、科技先行”的观念,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和市场条件,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成果的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省、市级技术研发中心,推进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技术进步对提高产品质量的推动作用。支持质监局围绕重点行业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筹建省级轴承、制冷配件检测中心和省级轴承、制冷配件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四)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

积极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SH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技术保障手段,确保计量检测和质量检验准确可靠,加强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认真实行质量否决制度,坚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积极宣传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积极推广精益生产、“5S”管理、“6σ”管理等质量管理先进方法。组织企业开展QC小组、现场管理、质量改进、质量赶超、降废减损等活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五)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开展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计量检测和技术保障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实施“能源计量工程”,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以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贯彻《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尽快使中小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为企业和社会提供良好的计量校准和检测服务。

(六)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质量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要创造出共同的价值观念。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厂长经理率先成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引导企业树立以质量创造价值,以质量体现价值的质量理念与质量价值观;注重发展战略的研究与规划,明确质量方针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员工的价值,充分运用各种激励方式,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专业技能和敬业精神;通过改善企业经营环境、职工精神面貌和产品、服务质量,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七)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一要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县质监局要统一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公布监督抽查结果。要把涉及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对一些行业性、区域性突出的质量问题,认真组织专项抽查。

二要加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对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强制性管理的产品,严格申报、审查、发证、监督等主要环节,加强对发证产品和发证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食品企业加强名牌创建、HACCP认证等工作,完善管理、规范生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要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无许可证、无强制认证产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惩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权和冒用名优产品标志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八)加快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要积极开展质量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倡导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查询系统,完善企业质量信誉评定制度,开展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稳步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杜绝各种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行为,不断提高企业质量信誉,为“诚信*”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完善监督网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具体负责全县质量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镇乡(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要把提高产品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质量监督网络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形成反应快速、监督全面的工作机制,打造对产品质量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对提高产品质量的导向作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对企业经营者要加强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对质量检验人员和质量关键岗位人员要加强质量管理基本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对普通职工要加强质量基础知识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加强产品质量工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强化中介服务。县政府设立“县长质量奖”,表彰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产品质量工作中的服务、协调、自律、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发挥质量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其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加强行业质量监督和规范化服务,为企业提供标准、计量和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有效服务,促进产品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