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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
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底开始,在全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审判实践、推动法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
二、教育重点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指南,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学习教育:
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深刻认识司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法院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弄清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使法院干警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明确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公正司法,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开展法院工作,履行法院职能,注重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法院干警必须遵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法院干警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格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三、教育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引导法院广大干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深刻内涵、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自觉清除各种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对司法工作的干扰,全面推动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有效解决司法突出问题,通过学习教育达到:
(一)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弄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抑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以更新,不断强化和坚定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坚定性。
(二)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司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司法规范化建设中得以体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到贯彻,使广大干警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要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
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改革创新,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原则推进,坚持党对司法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国情,坚持循序渐进,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方向。
(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法院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院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教育方法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院党组学习中心组将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定期进行集体学习,同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丰富内涵。认真组织学习省委《法治江苏纲要》、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关于深入推进20*年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坚决贯彻罗干同志提出的做到“四个紧密联系”、达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要求和同志提出的“六个必须”的具体要求,把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决心和信心,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教育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力争做到人人通读一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组织干警收看或听取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每个干警都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精读有关内容,在此基础上,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会,交流思想、交流体会、交流经验。
(二)理清思想、正本清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讨论和落实整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司法方向和目标发生错误。紧紧围绕“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这一重大思想认识问题,组织干警开展广泛深入讨论,认真查找在司法思想、司法工作、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重实践、轻理念的错误倾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正确指导司法实践、解决司法工作现实问题的重要意义;坚决防止和纠正西方各种负面法治思想的消极影响,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防止和纠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模糊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通过学习讨论、开门纳谏、理清思想,使广大干警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对于学习讨论过程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目标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以落实司法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审判管理,严密审判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司法活动中。
(三)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努力提升法治理念和司法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邀请县有关领导做一次报告,院长上一次党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基本内容,以及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的要求作为报告会和党课的重要内容。
(四)全面宣传、注重引导,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舆论氛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事关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不仅要加强对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非编人员的教育。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知晓度,为教育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严密考核、强化督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效果。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各级法院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着重考查法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我院干警人人都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对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发动,在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上下功夫。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作为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准确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克服思想上存在的错误倾向和模糊认识,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认真的态度投身到学习教育活动中去。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罗干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以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范本,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使干警真正掌握并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落实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在院领导带头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要求,精心部署,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强化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求真务实,在紧密联系法院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上下功夫。要紧密联系法院干警思想和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法院和本人在司法理念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教育规划,引导干警克服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特权观念的残余,为纠正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打下坚实思想基础。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干警的执法实践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人心,扎实有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法院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
(五)注重工作实效,在实现工作与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上下功夫。为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始终做到“四个紧密联系”: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紧密联系司法规范化建设实际,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紧密联系《全省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深入推进法院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活动有机结合,与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与深化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有机结合,与做好法院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安排,相互促进,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