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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审批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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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审批发展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三个阶段的学习贯彻活动,使全体职工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上来,促进中心建设的科学发展和服务工作的规范、高效。

二、结合行政审批项目的进一步清理,加强中心应进项目的动态管理。按照“应进俱进、进必授权”的要求,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拓展首席代表制。积极探索有效利用政务平台潜力的途径,使更多的与投资者、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进入“中心”平台,公平、公开、公正地运作,规范、廉洁、高效地运行。比如:企业年检的联合办理,国有产权交易等。

三、根据市领导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基本建设项目相关收费的“一费清”收缴办法。实行“分类申报、一口受理、一次执收、一费缴清”的服务方式,简化收费程序,适当降低执收标准,强化收费管理,方便企业办事,真正体现让利于民、惠及企业的目标要求。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创新执收方式,切实加强对各类收费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统收统管的要求。

四、按照省市的相关部署,抓好政务公开的推进工作。一是推动县区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达标建设;二是推动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开内容的达标建设;三是推动政务公开、部分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四是推动公开方式和考核评议的制度建设。使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入有序、健康、特色、实效的发展轨道。

五、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服务机制。以开展“五个一”、“保姆式”服务为重点,着力提升服务平台的功能和水平。致力于加强与各开发园区的工作配合,使落户在开发园区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在“中心”享受“一条龙”、“一站式”、“一费清”乃至跟踪式、式的服务;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在“中心”平台上运作,体现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目标,实现“中心”一口对外、整合服务的效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和监管机制。

六、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针对个别窗口一次性告知还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督促窗口单位完善告知内容,真正落实首问负责制,通过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再造,进一步明确承诺时限,督促窗口单位压缩程序,简化环节。

七、进一步强化招投标交易管理。一是针对市政重点建设项目的部分业务未进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搞好对接,力争招投标项目和业务应进俱进,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运行。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当事人、投标当事人、监管部门、专家评委、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三是逐步实现招投标交易工作的信息化。争取20*年初,将招投标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使招投标交易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四是充实评标专家队伍,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库管理。

八、进一步搞好投诉受理和办理工作。一是继续推动作风与效能建设。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提供支持。三是加强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四是推动《*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

九、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