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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论德才、讲实绩、重基层、凭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先后建立了市委议事规则、干部人事酝酿会议制度,修订完善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调整了部分干部管理权限,并出台了干部交流、领导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办事档案"等制度,我市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62号)的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通过深化完善、难点突破、统筹推进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形成"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良好用人环境,为建设一支"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的"五事"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2、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遵循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打造一支"五事"干部队伍。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扩大民主的关系,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和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1、重视基层,进一步树立选人用人导向
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引导年轻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形成"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的良好用人导向。除专业技术性较强及特殊岗位外,新录用的公务员一般应到镇乡街道锻炼;市机关部门单位因工作人员缺编,一般从镇乡街道进行公开选调;逐步扩大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其他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镇乡街道公务员的比例。坚持机关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锻炼制度,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探索机关部门与镇乡街道之间干部流动的方法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干部交流。机关部门的党政正职及金华市管后备干部一般须有镇乡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加强干部任用规律的探索,形成"论德才、讲实绩、重基层、凭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
2、扩大民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完善市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重要干部人选制度。探索建立定期推荐可提任干部人选制度,通过定期推荐,为全委会成员推荐提供预备人选。完善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党员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推荐提名方式。
(2)、适时出台市管后备干部管理意见。研究制订市管后备干部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镇乡街道和市机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定期分析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的有关情况,实现动态管理,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公开选拔的有利时机,及时进行调整补充,保持后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3)、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总数中的比例。改进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强化实绩导向、注重能力水平、体现能岗相适,提高人才遴选的科学性。完善笔试、面试工作,注重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设定量化评价的指标内容,实行定性考察与量化评价相结合。加强对公选干部和考察入围人选的跟踪培养,整合资源、提高效益、降低成本。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入围考察人选,非因个人原因未能提拔任用的,符合市本级后备干部条件和资格的,均列入市管后备干部管理。
(4)、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票决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等干部人事制度。严格按照《市委议事规则》、《干部人事酝酿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方案时,组织部门要全面介绍干部的优缺点和任用理由,包括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度,扩大公示范围,改进公示方式方法,改进对试用期干部的管理和期满考核办法,加大监督力度。
3、完善考核,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1)、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科学评价机制。逐步规范以业绩为重点,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政绩评价标准和体系,以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探索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的有效形式,坚持实绩公开、公示、公议,着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推进我市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探索和完善平时考核的多种途径。坚持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加大领导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的专项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探索党政领导干部差额考察方式。在领导班子换届、新组建班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个别提拔任职,在民主推荐得票靠前且票数接近、人选基本条件相当等情况下,应当实行差额考察。领导班子换届、新组建班子时,考察对象人数应比全额提名人选数多20%以上。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应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人选任用的建议意见。
(4)、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探索建立"德"的细化考察机制。进一步探索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实施平时考察、任职前考察和定期考察时,应对其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延伸、补充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客观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5)、突出实绩考核评价。继续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办事档案"制度和通报制度,对"办事档案"中记载事项要合理区分责任大小、难易程度,以客观、合理地评价干部的实绩。
4、推进交流,逐步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
(1)、试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对经考察了解,德才素质与现任职务不相匹配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采取降职或降级、保留原职级、改任非领导职务、离岗培训等方法予以调整,逐步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机关干部交流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交流。进一步推进《镇乡街道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机关部门单位中层正职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市规范镇乡街道和市机关部门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采用"组织调配、公开选拔、下派挂职"等方式,促进机关部门与镇乡街道的干部交流,采取培养性交流、照顾性交流、轮岗性交流等多种交流形式相结合的交流方式,通过干部交流发现干部、使用干部、培养干部。
(3)、加强对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的管理。认真执行上级关于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政治上尊重、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管理上严格"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5、加强指导,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将述职述廉与民主测评、"办事档案"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相结合,从而对领导干部的了解更全面、评价更公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广泛、有效。
(2)、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原汁原味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事先沟通,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整改,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干部任用监督检查办法》。在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决策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内容,进一步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4)、预防和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民主监督渠道,畅通"12380"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严格执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上报审批制度,加大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6、落实培训,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培养机制
(1)、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培训,开展各项专题培训。
(2)、推进教学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培训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企业、组织部门、党校合作,拓展教学基地。
(3)、加强学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勤俭办学,从严治校,从严治学,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综合运用案例分析、专题研讨、多媒体教学、社会实践等培训方法,力求针对性和实效性。
(4)、实行公务员(领导干部)学分登记考核制度。落实《浙江省公务员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抓好学分登记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7、注重配套,不断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1)、规范干部调动程序。市机关部门单位或市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从镇乡街道调入工作人员的,一般进行公开选调。公开选调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实施。
(2)、坚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补员机制。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定期组织统一考试,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加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调整步伐。
(3)、修订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对中层职位原则上都要求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同时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的范围、程序和具体办法。
四、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对拟实施的改革措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形成一定的改革声势和氛围。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大胆试点,力求突破。
2、制订计划,有序推进。要根据不同性质单位的各自特点,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分类指导。对已出台的改革措施,要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对通过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经验,要及时总结规范,形成制度,加以推广;对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大胆进行探索,逐步加以完善,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展开。
3、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系统工程,涉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各单位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狠抓落实,保证改革的健康发展。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推进改革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指导督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