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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干部完善社会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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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干部完善社会管理意见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和谐*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9〕67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和完善我市社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等进行组织、规范、协调和服务,以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的活动。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社会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社会管理难度不断增加。当前,我市社会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社会组织发育还不充分,尚未真正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有效载体,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等。各镇乡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1、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巩固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职能整合工作成果,调整行政审批部门内设机构,强化审批过程督查,优化规范和削减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的事务交给企业、市场和中介组织。

2、加快转变社会管理方式。逐步从主要依靠政府管理转向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大力倡导志愿者参与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深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按照"依法、公开、利民","谁主管、谁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矿产开采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推行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制度,采购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向民间组织委托,招标确立部分项目向民间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委托预算审计,进一步降低行政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听证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探索提升公开载体,推进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加强公共资源使用监管,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行政监察规定流程操作,实现交易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强专门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服务跟踪反馈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努力夯实社会管理工作的基层基础

1、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治功能,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制度和"12345"服务体系建设,成立社区共建理事会,在2012年前全市50%的村建立起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畅通驻社区单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参加社区建设的渠道,实现居(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有机统一。

2、着力构建社区新型管理服务模式。坚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心放在城乡社区。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加强和完善社区办公用房、休闲娱乐场所等服务设施建设。配足配强社区工作人员,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使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基层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社区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承办、代办、转办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办理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项。

四、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积极鼓励参与社会治理

1、明确培育重点。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高度重视和引导民间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扩大公共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发展惠及民生的公益类民间组织,鼓励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行业协会,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培育发展适应城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城乡基层民间组织,支持城乡单位、个人独立或联合组建慈善组织、文体组织、科技组织、卫生组织以及其他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组织等。

2、完善扶持政策。规范社团财务核算、收费行为和支出管理。逐步扩大民间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减免社团会费风险金,对组织及个人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实行税前扣除政策。加强民间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推行养老保险年金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有关政策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3、加强依法监管。根据《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理顺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完善民间组织管理方式,努力构建政府和民间组织的新型关系。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实体型民间组织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民间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查询和投诉。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民间组织退出机制。深入开展民间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引导民间组织依法办事。完善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强化民主决策和监督,逐步推行民间组织外部审计机制。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理清不同群体的组织隶属关系和各种民间组织的属性,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做到管理到位、管理有效。进一步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统一协调、良性互动、多元高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改进和完善综治考评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对在社会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扬,对因失职渎职、疏于管理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

2、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立新居民管理机构,在镇乡街道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村设立流动人口协管员,协助新居民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在流动人口50人以上的企业和流动人口150人以上的村(居)实施流动人口信息远程申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方便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把流动人口作为实有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暂住证》(《居住证》)视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允许凭其申领驾驶证、办理车辆登记和网吧上网登记,增强流动人口作为"新*人"的意识,促进流动人口与我市居民的和睦相处。

3、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司法行政、警务、禁毒、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安全生产、610办等部门力量,并吸收其他社会管理力量到镇乡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集中办公,实现纠纷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处、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深入推进"综治进民企",在村(居)、社区、企业建立综治工作室,推进综治网络向基层延伸。力争到2010年,全市所有镇乡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达到规范化标准,社区和较大村综治工作室达到全覆盖,学校、企业等综治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按照服务大局、联网运作、资源共享的要求,有效整合基层技防资源,大力推进以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的科技防范工作,全面提升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4、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推进宣传思想工作网络向基层延伸,在村(居)、社区、企业聘请一批专职或兼职社会信息员,参与社会舆情直报工作。发挥市级新闻监督员作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扩大社会舆情工作网络覆盖面。充分发挥市网络舆情监控平台作用,及时做好网上舆情的收集、分析和处置,通过网上舆情专报等形式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推进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网评工作机制和网评员队伍建设,强化网上舆论引导,及时化解网上负面情绪、防止恶意炒作,全力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六、建立健全社会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工作水平

1、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按照"调高、扩中、保低"的调节原则,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对收入分配结果的监管。完善税收调节制度,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保障相关群体利益。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建立健全合理人才流动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现劳动力公平竞争、有序流动、有效配置。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增强职工就业稳定性。

2、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变大接访为常接访,推行"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制度,及时掌握村情民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动民意诉求在基层得到妥善处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改革和完善信访制度,推进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营造大信访格局的良好氛围。综合运用经济、政治、行政、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地处理信访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积极鼓励基层和职能部门化解信访难题。

3、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行业)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加强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扩大调解覆盖面。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工会维权、消费维权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政府统一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各类应急平台相互对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应急职责,形成以公安机关为依托,以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为主体,消防、民政、卫生、供水、供电、药监、林业、环保、安全生产监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加快全市应急网络和相关专业应急队伍、专家库建设步伐,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市财政每年落实不低于300万元的应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