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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片、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新农村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办[20*]5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农民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规模、生态、高效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开发区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还存在着流转形式单一、流转进展较慢、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和土地抛荒还较突出等问题。对此,各工作片和行政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稠江街道农村经济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优化农业要素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着力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机制与管理,不断完善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每年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0%以上并完成市下达的土地流转任务。到2012年底,全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80%以上。
三、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发展、着眼稳定的原则。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既要稳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合法权益,又要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有效途径,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2、坚持尊重民意、积极引导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坚持自愿流转原则。同时,要通过政策鼓励和典型宣传等手段,积极引导,深入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切忌以行政手段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3、坚持规范程序、公开操作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必须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工作程序。
4、坚持有偿流转、收益到户的原则。坚持实行有偿流转,流转收益要足额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以切实维护农户的承包权益。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积极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大力引导整体集中连续流转。提倡农户委托村(或村经济合作社)进行流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充分的村,鼓励整体集中连片流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还不够的充分的村,鼓励部分流转的土地和农户自行经营的土地分别集中连片;对部分仍以农业为主业的村,要充分发挥种养大户、购销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作用,引导通过统一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四、加强引导,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积极鼓励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为引导农户长期稳定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以消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农户将全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委托街道、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的,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其家庭成员在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街道给予一定的补助。
2、加大对土地流出农户的补助力度。从20*年起,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经市验收合格的,在市一次性给予流出农户每亩200元的基础上,街道再一次性给予流出农户每亩100元的资金补助。
(二)大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
鼓励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或个人受让农户流转土地,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从20*年起,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5年以上、签订规模流转合同、连片规模经营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用于农业开发的,街道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资金补助。同时,优先享受市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街道也给予一定的补助。农业规模经营配套设施,按义政办发[20*]141号文件执行。
(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
1、强化工作考核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各行政村年度靠考核的重点内容,也作为联系村干部考核重要工作之一。
2、加大对土地流转村和联系干部的奖励力度。从20*年起,对完成当年流转任务,新增规模流转面积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且依法流转操作规范,无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发生的村,给予参与组织土地流转的街道、村工作人员每亩100元奖励。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权和流转工作的服务和管理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街道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片、行政村都要相应成立土地流转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土地流转工作。
2、强化指导,督促落实。各工作片对行政村申报的土地流转农户、流转面积、流转地块和流转合同或协议等要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到村实地指导、检查与核对,防止虚报、编造虚假土地流转协议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虚报面积、虚报大户和截留、冒领补助资金等情况,取消补助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切实加强流转土地管理。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承包期内原则上不得转包;确须转包的,必须经发包方(村、组集体)统一。要妥善处置土地流转纠纷,确保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