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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完善理论教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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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完善理论教育实施意见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围绕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抓基础,保稳定,进一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以加强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司法所建设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基础实则全局稳。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金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加快直属所建设进度。要逐步改善现有司法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不断提高司法所的战备保障能力。要加强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要认真研究和把握基层司法所工作的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

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镇乡街道、村居调解组织的同时,着力加强专业市场、外来人口集聚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依靠专业队伍、运用专业知识、采取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民间纠纷调解委员会法院工作室的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协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衔接的有效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要协调建立市民间纠纷调解委员会公安工作室,参与交通事故、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预警机制,定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力求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努力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矛盾,个别问题演变成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水平。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后,从现有的司法所现状来看,履行这一职能、承担这一任务,司法所在工作机制、人员素质、基础条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充分履行职能,立足现有条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强化社会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真正在社会上、家庭中把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好。要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厅专门编制的《社区矫正执法手册》和《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程》和我市最近制定的《*市社区矫正工作若干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规范基础台帐,严格执行请销假、奖惩、考勤制度,严格落实“月汇报、月考核、月评议”的日常管理措施;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强化执法意识,廉政意识,确保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要加强研究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对症下药,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科学监管,确保监管措施的有效性;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福利院、法制学校、看守所、革命烈士陵园等,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培训教育基地,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质量。要重视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完善一人一档、谈话考察、情况调查等制度,不断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抓重点、促深化,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转变普法工作理念,改进普法工作方式,扭转单纯为普法而普法的传统做法,把普法宣传融入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司法行政具体业务中去,使各项业务的实践过程,成为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过程。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继续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完善人大任命干部、市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培训内容;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工作的考核范围;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发挥企业“职工法制学校”作用。要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载体,开辟媒体法制专栏,发挥机关单位网站、企业网站的普法作用,努力争取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法制专栏或法制专题节目,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普法实际效果。要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维权,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律志愿者队伍、法制联络员队伍和法制文艺宣传队伍的作用,克服司法行政法制宣传势单力薄的缺陷,让这三支队伍将法律带到全市各个角落。

抓管理,促诚信,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随着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对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和服务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管理权限上收的情况下,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认真履行管理和指导职能。要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公证法、律师法执法检查,加强执业监督,规范、收费及其他执业行为。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讲政治,顾大局,重品行,守纪律。

要在全市逐步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优势,组织引导法律顾问以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村级组织及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法律顾问形式和途径,丰富法律服务内容,不断规范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引导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为各级政府处理矛盾纠纷、债权债务、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引导律师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度难关,求发展,努力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事后化解变为事前预防。组织已有成功开拓业务经验的律师,现身说法,传授指导。

要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加强对公证员执业行为的监管,提高公证质量,改善公证处形象。

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实行“一站式”工作服务,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对农村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知晓率。

抓教育,促发展,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履职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但是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无论是在思想上或是在作风上,是在素质上或是在能力上,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不胜任、不符合的问题。对此,我们要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重要问题,作为今后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

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周密制订实施方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全面搞好思想发动,确保该项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坚持抓人促事不放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坚决克服小胜即满、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通过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紧持以实绩论英雄,努力营造一种“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良好用人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严明执业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队伍正气。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优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抓宣传,树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与美誉度。司法行政部门执法性的职能很少,而服务性的职能较多,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中的影响不是很大。因而,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009年的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总的要求是:工作之前考虑宣传,工作之中同步宣传,工作之后跟进宣传,充分展示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大张旗鼓地做好对外宣传,畅通与党委、政府的信息报送渠道,增加在*电视台、*日报等主要媒体上的报道份量;要整合系统内部的宣传资源,强化系统内部的信息报送工作。办好司法行政工作简报、*普法、*法治网,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对外影响力,树立司法行政部门新形象,使社会各界更多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更多支持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