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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展廉政教育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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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展廉政教育安排意见

今年7月是自治区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好我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定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以及县委九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忠实履行职责”为主题,通过集中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新近颁布的有关党纪条规和文件规定、学习《工作规划》、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学习勤廉先进典型事迹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法律意识,大力弘扬良好作风,坚持廉洁从政(从业),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把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证。

二、具体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在自治区、地区召开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之前,县纪委已就开展好我县的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向县委做了请示汇报,县委高度重视开展好我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出了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县委的意见,在自治区、地区召开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立即召开了*县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县委书记王家斌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多力坤·胡加布都同志对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动员会后,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于7月2日前,召开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会议,由党政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月活动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县委要求从7月3日起,教育月活动要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全面开展起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如期开展的,要及早向县纪委书面报告。对既不报告,又不按期开展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教育月主题,精心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王乐泉同志、刘新胜同志和王家斌同志在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新近颁布的有关文件,重点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等。

在教育月专题学习期间,各部门单位要紧密联系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何勇同志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地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的安排意见》、地委书记刘新胜《在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班,集中一定时间进行学习和座谈讨论。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并亲自辅导,以良好的学风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好专题学习。县纪委将发放自治区纪委印制的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学习资料。

(三)开展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选择近年来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一些省市纪委以及地区、县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例材料和电教片进行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组织党员干部对通报的典型案件进行座谈讨论,深刻分析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查找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认真查找主观世界改造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常鸣。7月中旬,县纪委将在*县电视台汉语频道安排播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届时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各单位根据教育活动实际需要,可与县纪委联系,协调县检察院组织吐鲁番监狱服刑人员来我县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组织筹备了一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可供各部门单位联系借用观看。

(四)开展好相配合的教育活动。

一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观看专题片和挂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胡曼、托乎提·艾力尼亚孜同志的先进事迹,观看电教片。同时,大力开展向今年“七一”地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活动。要把学先进活动与树正气树榜样相结合,深入发掘出本单位勤勤恳恳、默默奉献干工作的好同志,组织一次党员干部群众座谈本单位埋头苦干的人物事迹宣讲会,努力推出一批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先进人物。7中旬,县纪委将在*县电视台汉语频道安排播放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电教片,届时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掀起学先进热潮。县纪委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学习王瑛,争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报告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结合职能特点,加强研究部署,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有声势有规模的廉政文化活动,扩大影响力,以月促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目前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提高,进一步学习借鉴好的办法举措,创新思路,在营造氛围上狠下功夫,切实提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活动水准和档次。要坚持组织开展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歌曲大家唱和文艺演出活动,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县纪委继续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配偶廉政教育进家庭警示教育活动。努力通过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氛围。

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配合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县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要继续办好廉政歌曲演唱节目,同时积极开播“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确保在教育月期间各族群众能天天听到廉政歌声,看到廉政歌曲演唱画面、廉政公益广告画展,接受廉政文化熏陶,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各部门单位自办网站要积极刊登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领导讲话,剪影、图片等,营造教育月反腐倡廉大氛围。

四是教育月期间自治区纪委将组织以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关工作方法、工作成效及新闻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天山清风”小评论征文活动,优秀作品将在新疆新闻网廉政频道刊登,获奖作品将汇编下发。县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积极安排人员联系实际撰写小评论,至少写一篇,以电子邮件报县纪委党风室。

五是学以致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7月15日以后各部门单位要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党纪条规,提高个人党性修养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对照检查会,积极对照贯彻民主集中制、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密切联系群众,顺民意解民忧,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等情况,查摆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把学习教育的收获转化为促进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

六是举办一期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忠实履行职责”为主题的反腐倡廉黑板报评比活动,各部门单位务必于7月20日前送政府综合办公楼大院内,对没有完成的单位,在年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评比中不得评优。

七是开展一次廉政歌曲大家唱活动。在7月下旬将以各基层党(工)委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歌曲大家唱活动。活动地点为县会务中心。各单位自即日起即可开始组织准备。

八是举办一场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在7月中旬将聘请自治区纪委领导或自治区党校教授赴我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讲座,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自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九是开展一次廉政知识大测试。在全县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党风廉政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测试。考试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各级党组织负责抓好所属部门人员测试的具体工作,测试活动结束后,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把参考人员测试成绩报纪委党风室。县纪委将统一规定测试时间,同时派出督查人员对部分单位测试现场进行抽查,以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如发现对测试试卷及已做好的答案进行复印交差的情况,将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是围绕主题,自主创新开展有特色的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把教育月活动与本系统行业开展的相关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促进教育月活动开展的内容更新颖、更贴近实际。在完成好县委规定的教育月活动任务的同时,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实际,自选学习教育的活动内容,开展好符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纪律整顿、机关作风建设自我评议、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教育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坚持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的基础上,集中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强化教育,促进学习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以月促年。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有序开展。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勤政廉政的模范,以优良的作风抓好教育月各项活动的落实。由于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正值学校暑假期间,我县各中小学校的廉政知识测试和党风廉政教育月各项活动,由县教育局在开学后利用业余时间统一组织进行补课,并于9月20日前将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上报纪委党风室备案。

(二)联系思想实际。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在联系思想实际上狠下功夫。通过学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党政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牢记不履责就要被问责,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具有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司法权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自觉遵纪守法,正确行使权力。学校、农村及各行各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查找和解决在党性修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从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实践特色。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坚持把开展教育月活动与当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加强对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把教育月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上。要把开展教育月活动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把教育月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上。要把开展教育月活动与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结合起来,做好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楼堂馆所建设、一般性支出和治理“小金库”等工作,把教育月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和县委确定的压缩指标上。

(四)严格组织纪律。教育月期间,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学习人员齐全,县直各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允请假外出,要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认真抓好和带头参加教育月各项活动,接受党风廉政集中教育。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公差的,除正常请假外,还要向县纪委领导请假、备案,回来后要进行补课。各单位在教育月期间一律不允许安排集体外出考察活动。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科学安排工作,努力做到开展教育月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县纪委继续坚持教育月活动领导干部请销假通报制度。

(五)加强信息报送。在第十一个教育月期间,县纪委将编发《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专题简报》,及时交流各部门单位开展教育月活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和交流工作。在教育月活动期间每周至少向县纪委党风室报送2条信息,(*),及时反映动态和进展成效,接受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期报送信息和信息质量不高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狠抓督促检查。教育月期间,县纪委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部门单位,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指导。县直各部门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育月活动的督查指导,推进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各部门单位要注意做好教育月活动的文件、材料、图片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教育月活动专项档案。

(七)做好经验总结。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指定具体领导负责组织对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系统的分析归纳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为开展好今后的教育活动积累经验。总结材料打印一份经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于8月3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对没有按要求报送总结材料的单位,则视为没有开展此项工作或工作不力,将在后期进行专题补课并追究不作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