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加快指导思想发展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2009]61号)和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发[2009]2号)要求,我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结束。参加活动的单位是: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单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现就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绝大多数处于农村工作、城镇管理、社会服务、基础教育和生产第一线,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重任;担负着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肩负着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使命;履行着管理农村事务、组织农民发展生产、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普及,巩固和扩大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促进城乡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的情况下,面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类型多样,工作任务繁重,党员队伍情况复杂,基层组织基础相对薄弱,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复杂局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坚持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体要求,突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围绕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我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六新”具体目标,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一是要把理论学习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大力宣传普及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科学发展的认识,培树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科学发展的规律,在科学发展认识上有新提高。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在推动科学发展能力上有新增强。三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市委提出的“三个重新审视”精神,紧密联系实际,明确发展优势,找准发展方向,创新发展举措,在推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四是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广泛开展以“双为”(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实现新转变。五是要突出实践特色,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集中力量,着力解决一批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六是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党委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软弱涣散甚至瘫痪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和治理,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实现新加强。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涉及党组织7447个,占全市党组织总数的51.7%;党员234013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63.5%。学习实践活动中,要严格遵循“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突出六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借鉴前两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要着重把握“二十四字”方针,即“主题鲜明、贴紧基层、注重实践、简便易行、群众参与、协调联动”。
(一)主题鲜明。各地各单位要以广大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明确活动的主题。主题确立要体现时代特色,紧扣基层实际,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就把突出的问题确定为活动主题。解决问题要务求实效,反对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二)贴紧基层。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和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精心设计每个阶段的活动,使工作安排既符合中央精神,符合省、市委要求,又贴紧基层实际,可操作、好落实。
(三)注重实践。要围绕基层工作实际,着力在转变思想观念,解决突出问题,实现“三保”目标,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在各级党组织中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在普通党员中产生科学发展的共鸣,在广大群众中普及科学发展的理念,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四)简便易行。遵循中央和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根据不同部门工作的实际和党员特点,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安排学习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改进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努力使科学发展观通俗化、地方化、具体化,使之真正入心入脑,家喻户晓。
(五)群众参与。依据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绝大多数处于生产工作第一线,身处群众之中的特点,着眼于科学发展观的广泛普及,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搞“开放式”的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六)协调联动。把第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整体,加强批次衔接,把第三批活动中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纳入第二批活动整改落实的内容,以第二批整改落实推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把第二、第三批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使之成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作的落实,把横向左右联动、纵向上下互动有机结合,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三、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相关单位全体党员参加。整个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乡(镇)、街道机关从2009年9月份开始,集中活动时间6个月;其它单位从9月份开始,集中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的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学习实践活动启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调整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广泛开展舆论宣传,组织好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业务培训,对软弱涣散甚至瘫痪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整顿;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活动主题,设计好活动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好动员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做动员讲话,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主要是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达到提高思想认识、初步查找问题的目的。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观简明读本》等,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乡(镇)、街道机关和学校、基层医疗单位等单位的党员干部,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要根据各不同性质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单位特点的学习形式和方法。对文化程度低、年老体弱的党员和流动党员,要采取讲学、送学、帮学、寄学等方式组织好学习培训。围绕本地本单位是不是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问题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动员组织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开展不同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学习讨论,使每名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都能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初步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以及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基层医疗单位等,要撰写领导班子专题调研报告。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达到找准突出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的目的。
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党组织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领导班子写出初步的分析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党员个人也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对自身的意见。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查找个人在促进科学发展、思想作风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以及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医疗单位、学校等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单位要认真开好党支部(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重在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情况。
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以及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医疗单位、学校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其它单位要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认真进行评议,着重评议问题查摆准不准、原因分析深不深、整改措施实不实,并将正确的评议意见吸纳进分析检查报告中。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主要是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完善规章制度三项工作,重点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以及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基层医疗单位等,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其它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侧重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措施),以分析检查报告(材料)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进行分类排队,根据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科学务实的整改方案(措施)。整改方案要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对决定解决的问题,作出公开承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要突出实践特色,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要集中力量解决一些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现实问题。对目前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目前条件不成熟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民生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和承诺,并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本地本单位难以单独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持解决。要着力化解一批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进行系统清理,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切合实际,是否有利于科学发展,是否存在相互抵触等问题。通过对现有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优化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环境。
集中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群众满意度低的地方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四、切实加强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把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严格领导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县(市、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吸纳统战、政法及农办、教育、卫生、民政、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市、县(市、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的学习实践活动,县(市、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本县(市、区)的学习实践活动负直接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委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处于关键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指导,把握活动的正确方向,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市、区)书记要亲自主持研究活动方案,亲自进行动员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乡(镇)、街道和设党委的单位党组织要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在抓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制定活动方案、亲自主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亲自主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分析检查、带头解决问题。要建立市及县(市、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政府党员副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注意组织好短期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吸收党外负责人、党外出资人和管理人员、职工群众代表等参加学习实践活动。集中活动期间,有关责任人除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会议及学习实践活动本身的调研外,一般不安排外出活动。
(二)加强指导检查。根据省委要求,市、县(市、区)要成立由统战、农办、民政、教育、卫生、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牵头的指导组,分别加强对“两新”组织、教育、卫生基层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由县处级干部任组长的巡回检查组,各县(市、区)要在有关部门分设指导小组,向乡镇(街道)派出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两新”组织、教育、卫生基层单位和乡镇(街道)机关及各站所、村(社区)的学习实践活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村、社区、学校、基层医疗单位和“两新”组织等所有基层单位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或指导小组。在指导员和指导小组成员的选派上,要注意挑选熟悉基层工作、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同时要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安排,形成合力。要为基层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各种必要条件,切实保障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费,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推进。
(三)坚持求实创新。坚持从基层单位的实际出发,实施分类指导,区别不同性质的单位,不同层面的党员,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切实做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不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要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在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各具特色的自选动作,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针对第三批参学单位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入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实际效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采用巡回报告团、文艺团体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各地各单位要在重要路段、标志性建筑、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办公场所等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营造社会氛围。
(五)搞好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与推进“三保”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结合起来,与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庆祝建国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