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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3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金政发〔20*〕173号)、《中共*县委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县委〔20*〕20号)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决议》(武人大常〔20*〕19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宪法权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立县、旅游富县"发展战略,加快"平安*"建设,构建法治社会,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明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和责任追究,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准确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完善经济调节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围绕统筹协调发展,合理设定发展目标,不断完善发展规划、公共财政支出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控,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体系,形成顺畅的信息传递与互动渠道,促进政府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提高经济调节能力。
(五)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和完善各项市场监管制度,健全市场监管体系。重点强化对食品(农产品)、药品、餐饮卫生、房地产领域的市场监管。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权行为。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市场秩序,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管理、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依法打击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和虚假鉴定等不法行为。加快"信用*"建设,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构建统一的征信系统,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
(六)强化社会管理。落实社会管理的各项法定职责,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公共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损害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促进安全生产。切实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稳步推进省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劳动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缓解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优化公共服务。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高效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交通、信息、电力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探索采用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八)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促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增强科技自主创新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和听证等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公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规范性文件。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调查取证、回避等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格式文书,建立规范的立卷归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和督查制度。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制度。
(十)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应诉,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层级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行政纠纷。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制度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切实加强廉政监察,构建完善、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程序和收费行为。加大对非行政许可、登记类事项的规范力度。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探索网上审批,公开审批状态和结果,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以政府网站为依托,建立网上审批系统。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推进集中、统一、联合办理行政许可,大力推行部门审批"一审一核制"、"限时办结制"和"企业投资项目联合现场踏勘制",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权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切实解决多头、多层执法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十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行绩效管理和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评议、公示、招标、后评价和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核准制,健全备案制,加快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
(十四)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跟踪监督、审计制度,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成立乡镇财政管理中心,逐步推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系。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和收费指标。
(十五)创新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对教育的保障责任。重点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推动城乡基础教育向均衡和优质转变。不断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等制度,积极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十六)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和调控作用,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科学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完善规划综合协调管理机制,规范立项管理,注重衔接协调,扩大公众参与,健全专家论证,完善审批,强化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坚持以规划带项目,有效增强规划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约束性。
(十七)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加快应急预案体系、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落实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八)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依法理顺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和权限,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对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从严核定和控制人员编制。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着力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十九)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行行政决策事项跟踪、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实施信息反馈系统,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十)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加强监督,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重点事项专项公开。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领域,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都要进行公开。公开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积极探索节约、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务公开新形式,逐步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为公众信息咨询、申请行政许可等提供优势便利服务。
(二十一)创新行政管理运作模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对经济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支持和引导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有序发展和规范运作,逐步将行政机关承担的行业纠纷裁决、资质资格认定、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技术性评价活动移交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降低行政管理和服务成本。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并加强检查考核。
(二十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习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逐步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应当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轮训工作,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政纪,使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做"八荣八耻"的实践者。
(二十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要按照法定职能落实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加快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步伐,保障法制机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任务。建立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执法问题,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