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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加强任务教育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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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加强任务教育管理意见

(一)、围绕一个目标,努力完成预期工作任务

继续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我县跨越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人口环境的总体工作目标,努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要求是:全县户籍人口出生人数控制在13850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3‰和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85%以上;统计误差控制在3.5%以内;婴儿出生性别比力争控制在100:128以下;外来育龄妇女验证率达8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发放率达95%以上;征收兑现率达60%以上;财政投入达人均10元;基层基础、依法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不断创新。

(二)、发挥两大作用,积极促进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

1、发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作用。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的创建和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认真落实以“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和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活动。围绕群众多元化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严防医疗事故发生。坚持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于避孕节育之中,积极、稳妥、有效地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进管理和服务方法,深入开展“三查”和生殖健康服务,努力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满意的多元化服务。同时,要在龙港镇开展,“指纹B超三查”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生殖健康检查中受检人员造假、冒名顶替的可能,努力提高孕情管理的准确率。认真贯彻省人口计生委、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生卫生合作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计卫合作、资源共享、造福群众的改革方向,建立完善以“县站为龙头,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切实增强基层计生技术服务能力,保证各项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此外,联片联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要为育龄群众提供婚、育办证的服务,尽可能减少无证违法生育,提高计划生育率。

2、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利益导向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转变的重要载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让群众全面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各种优待。要全面兑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等家庭切实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群众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养儿防老,不如优惠政策好”的思想观念。各乡镇、村居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各种配套措施,使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日趋完善。建立完善各项政策的科学运行机制,做好资格确认、资金组织、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构建公平透明、相互制约、便于监督的制度运行环境,确保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无限的效力。

(三)、完善三大机制,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1、继续完善领导机制。由于历史、经济社会等因素,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处于全省全市比较落后的位置,群众生育观念陈旧,多生子女尤其是想生男孩的欲望强烈,一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单靠依法办事还很难,我们的工作难度还相当大,所以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以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解决人口计生问题。县委常委会已经决定:常委会每季度研究一次人口计生工作,县长办公会将不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会议;县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计划生育会议;在开展计划生育重点、难点整治活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每季度召开乡镇计生工作汇报会,和后进乡镇整改会议,督导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每月计生例会制度,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做到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导,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2、继续完善奖惩机制。坚持“优化指标、稳步发展、科学合理”的工作方针,改革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三线考核”和“个性化”考核相结合,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前几年的工作成绩,分别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加大对乡镇党政领导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情况,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综合决策、综合治理、综合改革的情况以及计生部门的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依法行政等情况的考核奖惩力度。在原有奖惩规定基础上,今年起,增设重点难点工作突破单项奖励;实行各项重点指标月清月结、当月通报、季度排名,实行末位责任追究制;并把县委县政府对科局级干部的问责制纳入到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中;制定计划生育重点监测对象全程跟踪到位情况奖惩规定;完善县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计生工作机制的改革、利益导向的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整治、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流动人口的管理、基础组织的完善、宣传教育的创新、计生经费的投入、计生队伍的建设等等都涉及到许多部门,希望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共同为计划生育事业作出贡献,真正做到相互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努力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贯彻落实对人口综合管理的责任,落实相应措施,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四)、破解四大难题,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目前,我县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严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符合率很低,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低,征收额度随意降低现象严重;为了切实破解我县当前计划生育面临的重点难点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已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展开计划生育重点难点整治活动。

1、深化“关爱女孩行动”,重点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围绕“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多种形式继续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特别要在深化上下功夫,点面结合,消灭宣传盲点,在去年“关爱女孩行动”环境宣传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以“5·29”、“7·11”等重大宣传活动节日为契机,突出关爱女孩主题,努力营造有利女孩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业已出台的孕期B超检查的监管、“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管理、十二周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的审批及重点生育对象的全程监测制度等,并切实加强检查与督导,使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同时不断加以完善。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利用B超等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非法行为的态势,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坚持做到有案必查、公开曝光、从快处理的原则,净化“双非”市场,力争我县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更上一台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项目,采取利益机制引导人,典型案例警示人,生动事例教育人的工作方法,使群众逐步形成生男生女一个样的思想观念。

2、加强流口计生管理,形成全县“一盘棋”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努力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落实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和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县县内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实施意见》,突出重点管理对象,全面推行村级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月报告单制度;切实开展流动人口信息大普查活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严格执行县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个案追究制并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的保障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县内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继续落实用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负责制,乡镇要与有50人以上外来育龄妇女的民营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企业自我管理的优势。

3、加强孕前监测,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

全面开展社会抚养费大征收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提高征收兑现率。在征收过程中,对拒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难点对象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在确保按省《条例》规定幅度征收的前提下,对于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我县平均水平的,努力按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严禁跨县、跨乡镇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以维护计生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各乡镇对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要及时配合,并提供被执行人可以执行的财产证据。要严格依照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征收程序,确保法律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提高复议、诉讼胜诉率。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力度,做到社会抚养费征收月清月结,使用专项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要加强孕前管理严格控制违法生育,推行违法生育个案月报制度,及时掌握违法生育个案动态,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强化责任,切实减少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努力提高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4、深化村民自治,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深化计生工作村民自治,努力开展村民自治的整建工作,对已实行自治的村居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整改,促使村居提高自治水平。继续推行“十、百、千”工程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活动,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参与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目标的实施,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努力引导群众真正实现对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提高全县村民自治率。各乡镇要制定村两委、驻村干部、村级计生服务员的工作责任制,努力解决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促使他们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逐步改善计生基层基础薄弱的局面。

(五)、强化五项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平台。计划生育,宣传先行。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新局面,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依托各种阵地,采取各种形式,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科普知识进村入户力度。要切实加强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作用力、感召力和亲和力,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要在*电视台设立计生专栏,定期播出关爱女孩、计生法规、政策、优生优育等相关知识,以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作用,利用它大容量、多层次的信息传播功能,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

2、强化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良好基础,巩固和优化“三网一库”,进一步落实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完善网上信息查询、网上统计、迁移、宣传、办事和政务公开等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版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上报、变更、反馈等各个环节的监控,核准基础信息数据,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要大力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的应用,为流动人口全县一盘棋、全市一盘棋管理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3、推行孕环检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孕前管理。根据近年来我县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年龄段的统计分析,并总结我县前几年在凤池、马站、灵溪、龙港等乡镇进行“以访代查”试点工作情况: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周期已从以往的20至40周岁转变为基本集中在25至35周岁期间。为把有限的人财物用在重点难点工作的突破上,减轻基层计生工作的运行成本,对全县“三查”对象,实行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重点管理对象(为违法生育和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主要对象)。系已生育一个女孩有再生育指标,年龄在35周岁以下和已生育二个女孩未落实绝育手术,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以乡镇计生专干和计生服务人员为主、乡镇驻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为辅,实行全程看牢盯紧、跟踪管理与服务。第二类:三查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未落实绝育手术的已婚育龄妇女,由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负责组织实行三查服务。第三类:以访代查对象。年龄在35至40周岁或子女年满14周岁以上并领取独生子女证,包括长期在家,无生育意愿,夫妻一方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夫妻长期分居等特殊情况的已婚育龄妇女,乡镇可与她们签定协议书,由驻村干部、村居干部以随访代替三查服务。推行改革孕前管理制度,是我县今年计划生育孕前管理方法转变的重大举措,希望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孕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切忌盲目操作。

4、强化计生协会建设,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计生协会是立足基层、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会组织,是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各级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助手。今年重点要抓好县级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充实县级协会队伍,完善协会组织。要抓好基层协会整建工作,开展乡村两级会员培训,增强协会工作人员素质。要继续开展“十、百、千”工程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群众参与热情,以提升群众主人翁地位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水平,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要认真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兑现工作,把好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关口,力求发放优惠证时不错不漏,确保工作质量。

5、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计生干部执政水平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在新时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已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应对新形势下各种挑战的一项重要措施。

要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增强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理想与智慧、充满生机和活力、求实创新、永葆先进的人口计生系统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真正树立起新时期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的新形象。加强计生干部、计生技术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鼓励计生干部参加计生业务规范化培训,鼓励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妇产专业大专函授,分期分批派送人员参加上级医院或计划生育指导站进修培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临床操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培养既懂医学理论又会临床实践的合格技术服务人才,努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讲奉献、善服务的干部队。加强乡镇计划生育分管领导业务上岗培训,提高领导计生业务水平。全面调整聘任村居计生服务员,乡镇要以村居换届为契机,按照“严格标准、定额选聘、竞争上岗、按劳计酬”的要求,全面开展村居计生服务员的选聘工作,优化村级计生队伍结构,为做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预备一支优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