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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区食品安全九大基础工程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22号),集中力量,克难攻坚,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各项基础工作。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扎实推进“初级农(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农产品市场准入工程”。加强农产品绿色认证和品牌建设,大力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农产品生产。继续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养殖企业质量安全监管档案,不断完善农(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业和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大力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着力解决在畜禽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以及滥用保鲜剂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和农资产品制假售假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依法监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公告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品种,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并加大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继续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改造工程”,加大小企业、小作坊(加工户)分类整合力度,逐步提升食品产业的整体水平。全力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格证后监管。切实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运行机制,积极探索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提高食品生产加工质量水平。
(三)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环节监管。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严格生猪产销联防制度,完善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和定点屠宰场自检、监督抽检等制度,认真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认真落实屠宰环节检验检疫制度,切实提高对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深入开展流通领域整治。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规章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经营销售的监管,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有毒有害防腐保鲜物质,重点开展腌制品、海捕虾中“二氧化硫”和水发产品中“甲醛”等的检测。加强问题食品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格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快速检测体系的优势,逐步扩大检测范围,严把市场关口。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的食品进行“QS”标志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诚信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并实行失信曝光制度。大力推进“食品配送工程”,不断加大“放心店”配送力度,加大对示范商店的标准化改造,提高“食品流通网”建设质量。
(五)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企业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继续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制度,逐步推行“五常法”管理,加强餐饮业废弃油脂管理,防止其回流餐桌。积极推广集中式餐具消毒,切实解决中小餐馆消毒不到位和餐具消毒合格率低的问题,完善餐饮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各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市场准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开展对以讲座形式聚众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关注民生,保障食品安全;服务发展,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食品监督和整治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区政府继续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工作继续纳入对乡镇、街道“两个社会”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对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评价考核机制,增强科学性和有效性。认真梳理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明确责任主体,逐步解决食品监管各环节之间分工不严格、多头执法、责任不明等问题。创新督查手段,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二是巩固深化现代流通网建设。按照“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做好扩面、提质、增效,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全面完成“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全区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堂达到100%定点配送或定点采购,其它农村学校的食堂达到100%定点采购。全区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校内商店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店内食品达到80%定点配送。积极扶持连锁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巩固在75%以上。三是健全基层监督网络。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多员合一”整合工作,落实和增加报酬,提高人员素质,有效发挥作用。
(二)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化建设。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采取行政执法与乡镇协管、部门协调与信息联系、食品信息公告与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等方式,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化工作。充分发挥首批“示范乡镇”的示范效应,注重提质扩效。
(三)推进食品安全三大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抓好传统特色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推广食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和加强检测力量,鼓励发展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着力预防,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隐患。认真实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小作坊、小餐饮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无证无照及证照不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整顿规范力度,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
(五)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六进五个一”宣传活动,坚守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举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自觉行为;正确引导食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食品,科学生产消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