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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完善品牌农业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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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完善品牌农业发展意见

一、优化服务,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放宽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行直接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限制、企业登记验资报告,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挂省名,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名、市名登记核准条件,开辟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免除合作社年检手续,培育农业品牌经营主体。

二、统一认识,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实施

各乡镇、街道要把培植农业品牌、发展品牌农业作为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把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力推动农产品品牌战略全面实施,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

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要特别重视特色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防止商标的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工商、农业、林特部门要指导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商标注册。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商标注册,当地乡镇、街道可根据实情况实行补助政策,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争创省、市著名商标,提高产品竞争力

加强名牌商标培育力度,将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特色农产品商标,推荐认定省、市著名商标。区政府将根据黄区委发[2008]25号规定对荣获省级农产品著名商标奖励5万元、市级著名商标奖励1万元。重点培育“黄岩蜜桔”证明商标、“东魁”杨梅为省、市著名商标。根据《关于加快黄岩蜜桔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产业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设立“黄岩蜜桔”证明商标、“黄岩东魁”杨梅、地理标志产品使用管理基金50万元,扩大“黄岩蜜桔”证明商标、“黄岩东魁”杨梅、地理标志产品使用面,打响“黄岩蜜桔”证明商标、“黄岩东魁”杨梅知名度。

五、加大品牌投入,提高产品知名度

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品牌宣传经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参加农业博览会、举办桔柑节等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区农业品牌知名度,着力打造农业品牌优势,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闯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创立一批在市场叫得响,占有率高的省、市著名商标农产品,真正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增效增益。

六、加大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力度,增强市场服务功能

相关职能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加强其信息网络和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市场的信息采集、功能和仓储、冷藏等设施的配套服务功能。鼓励倡导设立黄岩著名农产品专营店、网上交易、直供配送等现代交易方式,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选择一批高质量、精包装的品牌产品,进入超市、酒店等高档市场,力争品牌农产品进超市达到总产量的20%左右。

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业品牌化工作健康发展

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主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产品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与涉农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工作制度,开展涉农商标专用权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创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八、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高起点规划,多渠道筹资,建设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基地。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基地建设,建设一批上档次、有规模、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基地,提高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九、坚持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创办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重点培育和发展与农民形成紧密利益关系的农产品加工型、市场流通型、种子种苗型、技术服务型、中介组织型等农业龙头组织。采取“公司+农户+品牌”、“公司+基地+农户+品牌”等经营模式,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把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信贷重点,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通过资质评估,优先支持实力强、信用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

十、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

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为目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快黄岩蜜桔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产业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