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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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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见

一、落实措施,严格防控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1、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知识宣传。要把健康教育作为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的首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科学防病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要争取组建区健康教育所,至少落实2名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有领导分管公共卫生工作,要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新闻媒体要主动免费承担健康教育和预防知识、卫生公益广告等宣传的义务。

2、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认真贯彻国务院《预防接种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卫生部门要科学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单位,切实加强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做好未接种儿童报告及配合做好补种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3、采取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切实加强霍乱、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外环境检索;重点抓好餐饮业、食堂的卫生管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指导,严防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告》精神,有效落实“管、免、灭”措施,努力控制狂犬病疫情。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认真落实有关防治策略和措施。高度重视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其它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疫情预防监测工作。认真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娱乐业的监管,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和高危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校健康教育,落实报病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隔离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4、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流动人口是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高发人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外来人口尤其是特殊行业的外来人员的管理,进行必要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监护,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中传染病的发现率、干预率和治愈率。

二、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蔓延是各级政府的重大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机关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及时充实调整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充分发挥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组织作用,切实解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困难和有关问题。

三、依法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制订的一系列政策

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人事等部门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人员和工作职责,足额安排人员编制,要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重点疫情监测、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等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的规定,区财政要建立重大传染病困难人群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区本级首期启动资金20万元,并根据实际逐年增加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筹措相应专项资金。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按辖区新出生儿童(包括流动儿童)数,每人按70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和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要求落实相应配套经费,保障预防宣传、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核病防治经费按辖区总人口数0.3元/人?年予以落实。将狂犬病、霍乱、伤寒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经费及疫情监测经费纳入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年度项目经费预算。

四、广泛动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

加强传染病源头控制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除“四害”活动。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文明村镇、卫生村镇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加快农村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区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进程。加快改水、改厕步伐,落实好饮用水消毒措施,提高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率。要因地制宜推广各类卫生厕所,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深入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和进村入户率,加快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农民健康行为的形成。引导和帮助城乡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引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强化责任,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

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强化合作,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与现场处理、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将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重大传染病防治所需基本建设项目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区财政局要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效益评估。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各类学校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全区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区农业局、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河流、林区的鼠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区科技局、科协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科研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给予立项,组织科普宣传和有关的技术服务。区交通局负责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危害。各新闻媒体要将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的宣传工作纳入各自工作计划,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健康知识宣传。其他有关部门均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有关措施,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