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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回顾
1.各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成绩显著
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是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主要的服务性行业。几年来,本区语言文字工作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全面推进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三年来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均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了良性运转的管理网络。普通话已成为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适龄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均达到浙语【1999】5号文件规定等级。各学校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内容以及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中小学生都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能写所学规范汉字。教师板书、课件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
——发挥党政机关的龙头作用。结合本区迎接“评估”工作,机关各部门开展了语言文字自查自纠活动。目前区府机关的用字基本规范,普通话已基本成为公务用语。“说话要说普通话,写字应写规范字”被列为2009年颁发的《*区国家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之中。适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浙人教【20*】230号文件规定等级,并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20*年本区开始启动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至20*年年底全面铺开,全区1110名公务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已有971名达到要求,机关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发挥媒体的示范、榜样作用。全区两大宣传媒体—新闻中心、广电中心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力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目标,使本区的媒体用字保持一定的规范水平。节目主持人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各媒体对相关语言文字政策及我区语言文字工作动态作了积极的报道,发挥了媒体的示范导向作用。
——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目前,公共服务行业各领域内的语言文字工作在不同程度地展开。区卫生局、文广新局、交通局、旅游局等部门都制定了本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并指导各基层单位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
2.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年来,我区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政府职能得到强化,行政管理力度明显增强,本区已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目前区语委共有成员单位25个,覆盖区政府主要的委、办、局。各单位已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逐步健全了工作网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中,渗透到日常管理职能中。至20*年上半年止,全区7个街道(镇)相继成立了街道(镇)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所属辖区内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管,使我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始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逐步树立
三年来,本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全国推普宣传周”等活动,区语委与各部门协作,多渠道、多角度地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规范要求逐步深入人心。本区各界人士的普通话应用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的风气正在形成。各行业人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社会用字面貌有了很大改善。
二、今后三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三年是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实现“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阶段性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探索建立依法管理机制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稳妥、逐步地推进我区的语言文字工作。
1.逐步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统筹协调,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条块结合”
的管理模式。依法明确与语言文字应用关系密切的有关职能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职责,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行业的特点,认真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切实将语言文字管理纳入到各系统的日常管理中,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探索街道语委属地化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区级、街道二级管理网络。
2.依法加强管理,提升全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执法机制,力争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有较大进展,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拓展社会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继续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方针,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校园用语、党政机关的工作用语、社会窗口行业的服务用语、社会公共场合的交际用语,形成全社会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继续积极、稳妥、逐步地推进社会用字管理,切实抓好公务用字、教学用字、宣传媒体用字,继续推动对社会公共场所的用字整治工作。
(1)继续深化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使教育系统在全社会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中发挥好基础作用。启动对本区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新一轮评估,依据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评估,进一步巩固普通话、规范汉字的校园用语、用字的地位,同时不断完善原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语言文字工作切实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之中,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训练和检测,使之逐步纳入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强化对各类学校教师的普通话培训,争取在2010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2)强化机关的语言文字工作。各机关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确保普通话的公务用语地位;继续在在职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确保公务员持普通话的等级证书上岗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巩固公务用字的规范化工作。
(3)继续推动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用字的整治工作,堵源截流,标本兼治,使社会用语、用字管理形成良性循环。
3.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语言文字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本区广大干部群众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树立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舆论氛围。精心组织每年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到区级集中宣传与基层系统宣传、培训相结合,宣传活动与加强和改进工作相结合。
——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等媒体的优势,不断拓展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法的精神为社会广泛知晓,深入人心。
4.其他工作
——加强培训测试工作,提高普通话的应用水平。有计划地对相关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继续做好教师、公务员的培训测试工作,大力推动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的培训测试工作;加强测试站建设,深化对培训测试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各类语言文字使用现状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市、区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的客观规律。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重点系统的兼职工作人员,并做到相对稳定。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兼积干部的专业水平、政策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以适应工作日益拓展深化的需要。开展评选先进,表彰奖励工作,发扬语言文字优秀工作者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倡导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开拓眼界、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努力开创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