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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展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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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展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倡导形成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作风;秉公用权、严于律已、勤政廉政的优良作风;实事求是、依靠群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协调配合的领导作风,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水平,并实现以下目标:

(一)深化认识。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二)解决问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

(四)学用相长。通过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推动民政年度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和谐民政为总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最高价值取向,践行“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风,着力解决当前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整体提升局机关、下属单位自身建设水平,为又好又快发展民政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三、活动内容

认真贯彻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庸提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改进作风、会风和文风。坚持并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中层干部读书会、党员读书会、专家辅导讲座等学习制度和形式,评选学习型干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提倡开短会、说实话。创新会议形式,尽可能地采用视频会议、现场会等形式召开。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减少文件传递环节和成本。

(二)切实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七个减少”、“四个不”,严格控制各种无实质性内容的庆节活动;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费标准,实行定点管理,简化公务礼仪,减少接待用车,减少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不送土特产;中午就餐不饮酒;局机关、下属单位召开的会议必须做到节俭从简,可能的情况下推行自助餐;坚持制止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等挥霍公款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以严格用车、会议、接待、节庆、出差、出国管理为切入点,努力建设节约型单位。

(三)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按局领导分线每月开展一次“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为主题的恳谈日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和完善民主恳谈、领导干部下访、信访接待日、结对帮扶、联系基层等制度,建立同普通群众、基层干部、先进模范交朋友的制度,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实际情况,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四)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行为。推行“一线工作法”,从不必要的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打开局面,中层以上干部要有一定的时间下基层。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制度,增强决策的透明性和科学性;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抓好各项涉农政策、资金的公开和便民措施的落实;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实现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事结果和重要信息全方位的公开。

(六)进一步深化“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深化“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以创学习型、效能型、节约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政型机关为载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创建内容和评议方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基层单位服务意识,在基层单位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单位”,促进基层单位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按市里要求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学习文件(20*年2月-4月)

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制订局机关、下属单位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进行具体部署。结合实际,通过专题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读书会、党员读书会、交流座谈研讨、自学、下基层调研、为民政对象分忧解愁等多种方法途径,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书记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讲话、张鸿铭书记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等书籍,组织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建立经常性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利用机关“学习园地”、民政信息、民政网站、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年5月-8月)

要用4个月的时间,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查找和整改。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党组、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胡总书记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各个方面查找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剖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探索开展一项评议活动,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整改成效。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年9月-12月)

在学习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建章立制,对加强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建设作出明确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以制度规范作风,以制度促进作风,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作出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行动的领导,成立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局“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建设上的突出问题,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每位党员干部均向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然后总结表彰。

(三)整合载体、搞好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整合各方资源,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法。要把作风建设与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相结合,与创“人民满意机关”相结合,与落实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与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相结合,与创和谐机关相结合,切实促进我区民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区里将“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局“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加强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局行风监督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组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建议优先提拔使用,对不负责的干部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以保证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