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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重点项目服务年活动,大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实行分局、国土所二级联动,实行“三包”,包前期准备工作、包跟踪服务、包项目报批。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全面跟踪项目报批进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就要提前介入,加强用地报批业务指导。将项目批前公示提前到项目用地预审阶段,为项目审批做好准备。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主要材料齐全但还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先受理进入审查阶段,边审查边补件边办理。建立重点项目汇报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局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点项目用地报批进展情况,加强与改革、规划、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立项、选址、环评等相关工作,重点突破征地拆迁等难题,确保又好又快地完成重点项目报批工作。
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减轻工业企业资金压力。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50年范围内按需要确定,可采取短期限出让。积极推行国有土地租赁制,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中明确租赁土地要求和租赁对象,逐年缴纳租金,减少企业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除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外,还要做好收储的海正工人路老厂区、原水晶厂地块、原海门玻璃厂、原工行大楼、新世纪集团和福利院老院的土地出让工作,加快收储土地资产的盘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跟踪服务与监督,防止和减少闲置土地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快供地速度。对使用当年用地指标当年供地的,农转用阶段就要做好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地价评估等供地相关前期工作,提前准备好招拍挂有关材料,落实好征地补偿金,待农转用一经批准就立即办理供地手续。对历年转而未供土地,在查清未供原因的基础上,分门别类予以处理:原安排项目已成熟,项目文件、许可证、环评等材料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则采用调整项目、调整用途、异地置换以及“长规划、短安排”等办法盘活。争取使我区的前四个年度的土地供应率分别达到95%、90%、60%、40%。
四是积极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深化对《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配套文件的学习,把握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任务,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全区选择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用于非公益性项目,且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的建设用地作为试点。可以采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流转。同时,还要按照“两种产权、同一市场”的方向,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易手续办理、登记结果查询和等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深入挖掘土地开发资源
一是贯彻实施“内生*”战略,把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作为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加快产业结构转型长级,促进工业空间集聚、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扩充容量、提高质量”的方针,通过土地开发、土地承载力提升、土地挖潜、土地资源整合、闲置土地清理等五大方向,推广低丘缓坡开发模式、废弃盐田开发模式、空中拓展模式、地下开发模式、标准厂房模式、管理创新模式、技术创新模式、提高容量模式、开发区公共设施共享模式、盘活企业闲置土地模式、村集体留地开发模式等12种集约用地模式,全面提高工业企业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
二是支持企业“零地”技改,积极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引导企业利用空地、绿化地、老厂房新建或翻建多层厂房,压缩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扩大生产性用房,提高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只要不改变原工业用途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并、转让及出租等方式,盘活现有闲置厂房和利用效率低下的厂房,安排重点工业项目。
三是大力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区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规划估计在2009年就能够形成,我们要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分批实施低丘缓坡开发。建设用地复垦的重点是在章安街道,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区块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并积极开展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工作,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建设,增强耕地质量。
(三)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努力拓展*发展空间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年限将至,按照上级要求,将重新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在今明两年内要完成市、县、乡三级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我区的规划修编工作起步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批准,而整个规划修编工作发生重大变化。2009年规划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市下发的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街道,解决在规划年内也就是到2020年重点项目、城镇村建设、工业功能区等用地的空间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项工作
一是为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留足空间。一方面要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做好重点项目包装工作,积极为我区更多项目列放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省重大项目建设(“三个千亿”工程)。另一方面要将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重点予以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留重点大建设项目规划机动指标,有效拓展计划外用地空间。
二是加强用地计划保障。重点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指标。*二桥、甬台温高速复线工程、82省道复线工程、74省道南延工程、75省道南延工程、机场路扩建工程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将陆续上马,我们要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要求,确定用地指标安排思路,对符合国家和省争取用地指标条件的项目,督促有关单位和业主加快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对上级不另安排,需由地方在切块下达的用地指标内自行解决的建设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五大类用地。
三是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工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凡列入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因选址难以避让基本农田的,可以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其中中央直接下达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和省以上(含省级)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规划修改方案随同用地报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切下达地方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规划修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并在一个月内报部备案。充分利用省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试点政策,凡符合防灾救灾、社会公益建设、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四类项目条件的,按照优先解决“重点、急需、困难”建设项目的原则,抓紧梳理报省确认项目,确保四类建设项目顺利报批。
(四)严格土地监管,健全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制止和查处机制。建立多渠道违法信息统一登记和查询分析制度,结合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监管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实现业务机构和执法监察机构的信息共享。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实时动态监管力度,通过强化责任、督查通报、建设项目挂牌施工等手段,切实提高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认真履行动态巡查“四报告”制度。对违法用地重点村主要干部和重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约谈,采取限期整改、失职问责等措施,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力度。建立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列入“土地违法记录单”,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金融机构通报。
二是完善部门联动和共同监管责任机制。贯彻落实国办发[20*]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精神,主动及时向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并抄告工商、供电、供水、金融等部门,按照《关于严禁利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各方面限制违法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监察部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将当年新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严格控制在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面积的10%以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5%的,由有关部门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以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及时编制2009年度突发南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工程治理工作,编制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及时做好台汛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安全避让工作,执行好汛期明白卡、险情巡查、汛期巡值班、灾害速报等工作,确保台汛期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对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质灾害危险性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对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和矿产资源压覆的审查。
三是继续做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全面参与生态区建设,按照“改善景观、开发矿地、拓展应用,增加用地”的治理思路,经济、有效地治理废弃矿山。
四是继续深化采矿权市场建设,配合街道做好*矿山的山地补偿等方面的政策处理工作,力争在年内推出投放市场,满足我区经济建设对石料的需求。
(六)加强地籍基础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土地二次调查,稳步推进城镇大比例尺的调查工作。城镇大比例尺的调查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投资大,我们必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依据国家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规程,按照科学的流程实施调查,注重调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图件、数据、实地一致性。
二是着力推进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一方面立足“服务大局、服务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不断完善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另一方面立足“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加快农村土地调查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为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做好准备。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实现城乡土地登记发证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改善地籍管理系统,争取实现真正意义的地籍管理数字化。
(七)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为载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着力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从严管理,增强队伍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保护好资源、支持好发展、维护好权益。
二是进一步健全“三位一体”的基层国土所坐标式管理,以创建“文明国土资源所”和“群众满意站所”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形象好,能够胜任新时期国土资源工作任务的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区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细则》,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集体会审和票决制,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深刻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强化警示教育,探索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和廉政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