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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我区此次整个整治行动,概括起来主要是8大任务,20个工作目标。
8大任务,就是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等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这些任务首先都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来开展。重点产品,是指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其他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企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
要经过专项整治,达到以下20个工作目标:
——农产品整治方面。城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加工食品整治方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流通领域食品整治方面。城区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餐饮消费整治方面。彻底解决城区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城区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药品整治方面。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任务、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猪肉整治方面。城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镇(街道)进点屠宰率达95%;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整治方面。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
——进出口产品整治方面。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二、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现代化建设进程。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使得全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未能真正树立企业是第一质量责任人的意识;一些地方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状况未能得到根本扭转;存在一批质量体系不健全的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量大面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难度较大,等等。质量是一个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有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隐患,因此,需要在充分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切实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部门责无旁贷,必须肩负起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分阶段有序推进。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
在组织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和省、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在调查摸底、明确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在行动实施阶段,要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声势浩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8大专项整治行动。这些任务都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来开展。重点产品,是指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其他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企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重点问题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生产、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等。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在总结提高阶段,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整治情况,研究加强长效监管的措施。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
(一)农产品整治组:(区农林局、区水利与海洋渔业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负责研究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工作进度,分析整治动态,研究应对措施。
(二)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区质监分局牵头)
负责研究制订生产加工食品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工作进度,分析整治动态,研究应对措施。
(三)流通领域商品整治组:(区工商分局牵头)
负责研究制订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工作进度,分析整治动态,研究应对措施。
(四)猪肉整治组:(区贸粮局牵头)
负责研究制订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工作进度,分析整治动态,研究应对措施。
(五)餐饮业食品整治组:(区卫生局牵头)
负责研究制订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工作进度,分析整治动态,研究应对措施。
(六)药品整治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牵头)
负责研究制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工作进度,分析整治动态,研究应对措施。
(七)新闻信息组:(区委宣传部牵头)
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研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和信息通报。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领导,区里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四项工作制度:
联络员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股级以上干部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时通报交流各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项整治联席会议,讨论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并形成阶段性工作进展汇报材料报送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领导小组成员。
联合执法打假制度:专项整治期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若干次联合执法打假行动。
信息统一制度:原则上每两周一次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部门的动态信息各自,其中重大典型案例曝光需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
五、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质量安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有序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配合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整治行动,重大情况要及时沟通,努力形成整治合力。各有关牵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治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严格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各有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管好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的产品,各监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实行全面监管。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要严格问责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纠正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遗盲点的监管网络。建立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生产经营者是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舆论导向作用,转变观念,掌握新闻宣传艺术,树立政府舆论导向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以正面报道为主,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掀起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高潮。整治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整治行动,进行跟踪采访报道;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召开新闻会;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及时予以曝光,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
(五)端正指导思想,服务经济大局。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强调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协调发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区分情况,对于有一定管理基础和硬件设施、质量法制意识较强的企业,要加强帮扶力度,帮助完善各项管理手段,一般性问题整改为主,促进企业规范中发展。对于故意制假售假、逃避监管的企业和个人,要严肃查处。通过打扶结合,推动产业结构提档升级,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