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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推动各项重大决策的有效落实
(一)强化政治纪律。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二)加强党性修养。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原、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200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要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解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的问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认真解决理论和实际脱节的问题。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兢兢业业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认真解决作风飘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问题。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纪律保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好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省、市政令畅通。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寓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务工作之中,继续通过讲党课、听报告、办培训、开讲座、知识竞答、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开展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具有国土资源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进一步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教育,继续抓好干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作风建设和行业效能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工作不实、作风不良等一些突出问题。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
(二)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
(三)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
(四)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五)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三、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抓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
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不定期检查失地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作的落实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在稳定、完善、落实政策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出现新的问题。要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快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建设,化解征地矛盾和纠纷,妥善处理征地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二)加强“惠民工程”(“金土地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搞好红层找水工程成井的维护管理工作。在实施惠民工程中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或与民争利;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不得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对惠民工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查处。
(三)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巩固治理乱摊派、乱收费行为,解决好土地办证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协助调处土地权属争议。
(四)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坚决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及行政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便民措施。
(六)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执行好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七)严格执行效能问责,落实好“三项”制度建设。
四、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常行使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
(二)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地监督。
(三)加强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保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积极支持地质找矿、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加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民生工程(“金土地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富民安康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办证、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监督制度,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定期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会上要将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事项权力运行等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坚持以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继续查办滥用审批权、执法权、人事公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土地开发整理等工程建设违反招投标规定的案件;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失职渎职以及在征地拆迁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预防商业贿赂案件的有效措施,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拓展源头防治工作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要根据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和新形势,积极探索创建设计科学、行使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规章制度。今年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把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相结合,深化汉本抓源的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操作规范》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操作规范》。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要实行公示。要建立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信息公布制度,加强对土地供应前后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定不移地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新设置探矿权、采矿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二是严格执行“金土地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富民安康工程等民生项目工程及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探索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资金拨付、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土地权属等环节的制度创新,从治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着力防治工程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行为。
三是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探索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落实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支、政府采购等规定。
五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实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党组票决、任前公示、任前廉政谈话的机制和程序。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违规进人等选人用人和进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全县执法队伍、基层国土所人员登记、考录工作的监管。
六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坚持“责任明确、权力制衡、集体会审、运作公开、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稳步推进电子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