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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机制
1、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作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报告。
2、建立和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学习制度和单位(部门)业务学习制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举办学习论坛、开展专题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和社会管理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
3、开展多种形式的作风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宣传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单位在部署年度宣传工作时,要突出宣传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格局。
4、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注意发现和树立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优良作风、高尚品德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全社会兴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5、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培训制度。把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和教育内容。新任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都要突出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努力增强作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6、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坚持执政为民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和机制。各地各单位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每年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保证落实到位。
7、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高效运作”的原则,形成集中、分流、落实、反馈的工作机制,确保“有诉必理,有理必果”。进一步完善决策的民主程序,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8、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快捷有效的服务平台,开展集中式、“点对点”式便民服务,完善镇(街道)、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9、坚持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把经常性调研和相对集中时间的蹲点调研结合起来,每年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相对集中的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星期。通过蹲点调研,全面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10、积极破解难题。继续采取领导领衔破解难题、专项行动破解难题、挂牌督办破解难题、现场办公破解难题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和精力,着力解决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难题。
11、进一步健全结对帮扶制度。完善机关单位与基层单位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困难家庭、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工作要注重实效,每年至少办成一件帮扶实事。
三、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提升机制
12、强化对公务消费的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简化公务礼仪。禁止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餐饮酒,推动自助餐或快餐、便餐。进一步加强对公车的编制管理、标准管理、日常管理,堵塞公车管理中的各种漏洞。加强公费出国管理,严格控制出国人数和次数。
13、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尚。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各项规定,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机关办公设施,努力降低各种费用开支。加强机关建筑物、办公系统节能改造,积极采购使用节能用品。制定和实施节电、节水、节油、降耗等节约制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14、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市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强化市政府办证中心功能,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运转规范、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打造“阳光政府”新形象。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建立健全网上公文交换阅办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等新型办事平台。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预警机制
15、探索建立科学的作风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作风建设评价办法,加强对作风建设有关信息的综合分析,逐步建立作风建设科学评价体系。
16、建立和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对新闻网站、网络论坛、网络博客的日常监测,有效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作风建设领域的信息,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形成作风建设舆情的汇集和分析机制。
17、加强信访和投诉平台的建设。认真受理对干部作风问题的来信来访,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和各投诉中心在信息收集中的作用,及时掌握干部作风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
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评议和奖惩激励机制
18、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在推动作风建设中的作用。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查找作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19、建立完善作风评议制度。各级各单位每年都要主动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要积极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每年都要确定一部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评议对象,开展民主评议。继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继续开展行风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开展市级机关中层干部承诺考评工作。群众评议及整改的结果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20、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作风建设且成效明显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工作不抓紧、作风状况差、群众意见多的单位,不得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并视情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21、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单位和党政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都要建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将作风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划,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2、建立作风建设责任人述职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每年要结合年度述职,形成书面材料,向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抓作风建设的情况。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范围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作风建设,每年要把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作出报告。
23、强化职能机关的协调联动工作。纪检、组织、宣传等职能机关在作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进行作风建设的分析评估,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工作建议,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总结推荐先进典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列入考察内容,以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作风建设。宣传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宣传的重点,组织新闻舆论媒体积极宣传作风建设的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他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作风建设的强大合力。
24、领导干部要做作风建设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都要建立健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自身的良好作风带动本地本单位的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