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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深化安全规划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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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深化安全规划发展意见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平安*”的战略决策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市政府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继续推行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查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严格监督执法,严肃事故查处。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

(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快速增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安全生产任务越来越繁重。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存在的问题仍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伤亡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部分行业事故居高不下。“十五”期间,全市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347.6起,死亡245.4人,直接经济损失1971.0万元。在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平均每年发生1236.8起,死亡148.4人,直接经济损失955.7万元,约占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91.78%、60.47%、48.49%;渔业捕捞和运输、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居二、三位。

近五年全市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表明:在各类事故中,工矿商贸事故下降幅度不大,从工矿商贸事故的行业分布来看,9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制造业、矿山采掘和建设施工行业。其中,矿山采掘事故处下降趋势,而建筑施工和船舶修造行业事故上升较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矿企业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⑵重特大事故仍处于高发时期。“十五”期间,共发生重特大事故26起,死亡失踪142人。其中渔业事故15起(特大2起,硫化氢中毒1起,火灾1起),死亡104人;火灾事故3起,死亡11人;爆炸事故3起,死亡10人;水上交通事故2起,死亡失踪8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触电事故1起,死亡3人。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5.2起,死亡失踪28.4人。

“十五”期间,工矿商贸重大事故共发生6起。从工矿商贸重大事故分布来看,船舶修造业爆炸事故2起,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土锅炉爆炸和土炼油火灾各1起。工矿商贸重大事故的频发,使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

⑶各类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重大危险源数量大、分布广,监控管理体系不完善,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2、主要原因

⑴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在处理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时,一些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生产未能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安全生产和减少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

⑵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导致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落后、设备老化陈旧的状况得不到有效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工作不扎实,不少企业的三级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外来务工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系统教育。重大危险源数量大、分布广,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有些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⑶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的变化,市级及各镇、街道安监机构相继成立,但安全监管队伍还不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尽管各镇、街道都已建立安全监管机构,但人员、编制、经费、装备以及监管人员的素质与面临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监管力量不足、手段落后。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缺乏执法手段,监管工作难以开展,安全检查浮于表面,新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执法和管理等水平亟待提高。某些行业安全管理职能弱化,所造成的安全生产管理空缺亟待填补。

⑷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往往由安全管理部门代替,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空缺和死角。部分地区、部门和行业虽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内容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操作性,重签订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考核轻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单位在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建章立制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很大,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能力差。

⑸科技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政府对安全生产科技研究投入不足。现有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难以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求,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现有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推广和应用。

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一些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尚未真正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观,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够重视。宣教过程中,对具体对象管理不善,考核不严,全员参与的效果不佳。由于经费、时间限制,宣教计划、教材、内容得不到全面落实,因陋就简,顾此失彼,造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片面性。

(三)“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一是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生产规模扩张,就业人口急剧增加,经济快速增长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工矿企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二是随着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和工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超大型、高参数、高风险的生产装置、储存装置日益增多,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安全问题。

三是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加大,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文化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自身的安全与健康更加重视,对安全生产要求将逐步提高。同时,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健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止可能出现新的安全生产问题,更加需要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需要对“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统筹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逐步好转。

(二)基本方针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发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制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监管执法体系、信息网络体系、监控预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45%以上,控制在0.38以内;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起数“十一五”期间比“十五”下降10%以上,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四)分类目标

1、全市各类事故(以2001—2005年统计平均数据为基数)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5以内。

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渔业捕捞和运输作业: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下降15%以上。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水上交通:不发生辖区营运船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运输责任事故。

总体上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2007年底,各镇(街道)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探索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完善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

3、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满足打造“平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科技含量,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建立市、镇(街道)、企业三级监控网络。到2010年,建立起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确保有效治理。

5、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到2007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中介机构法人培训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各工矿企业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安全产业发展目标

在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安全生产仪器和设备制造业、安全生产信息和检测系统以及软件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重点引导,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将现有的产品更新换代,形成具有*特色的安全产业,以满足全市安全监管和经济飞速发展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不断健全和完善与《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工业、消防、建工、建设、质检、交通、海洋、旅游、教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量,加强镇(街道)政府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管理职责,赋予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一定的执法权。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编制、经费、人员和设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立内部信息快速通道,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和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三)加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科技引领安全发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建立与完善安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培养高水平的安全科技人才。“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力争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以及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等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创造本质安全化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注重安全科技与现实问题的衔接,引导和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安全科技合作,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安排安全生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对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从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技术监控、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入手,加大科研经费和力量的投入,特别是在重大危险源技术监控、安全产品开发和检测检验等方面有所突破,重点完善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部门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形成拓展、研发、攻关、成果、应用的良性循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整合和引导社会科技资源,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中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形成以聚集人才、重点攻关、转化实用为准则的安全生产科研保障体系。通过各种机构、网络等专业技术力量,以市场为导向,制订适合市情的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抓好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等战略性起步工程。

(五)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坚持“属地为主、优化整合、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条块结合、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应急救援组织为中心、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为骨干、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为基础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管理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政策体系;建成全市统分结合、相对集中的几大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纳入其中进行统一管理;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全方位防范救援体系;形成机构协调到位、部门职责明确、单位任务落实、社会志愿服务的应急保障体系。

(六)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贯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培训基地,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逐步建立由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适应我市特点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多层次宣贯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及配套法规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法规与规章,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构建市、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基本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文、网上咨询等功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库等几大数据库建设。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增加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信息量,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系统方面,不断更新和完善现有信息,确保库内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建立安全生产企业、个人“黑名单”库,提高社会及各部门对进入“黑名单”库的企业、个人的行业准入、信用等级等的限制。充分利用现有GPS平台系统,建立定性、定量的分析机制,为建立我市安全生产预警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到2010年,初步形成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信息化网络体系,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重大危险源监控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负责、部门管理、政府监控的多级、动态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制订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好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监测指标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进一步健全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市、镇(街道)、企业三级监控管理网络,并与上级监控管理网络连接,构建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危险源实时信息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实时监控。进一步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利和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公路危险路段(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工矿企业等进行治理,严格落实专项整治经费。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根据浙江省总体部署,稳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对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评估,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关闭或搬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已经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搬迁或关闭工作。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进一步深化我市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船舶修造、建筑、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渔业捕捞运输作业、特种设备、“三合一”企业和“多合一”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整治原则,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与企业自查整改相结合,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九)加快安全产业发展

用高新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发展先进、经济、高效、节能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组织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推进燃烧、爆炸、毒物泄漏重大工业事故防控与救援等技术研究及相关设备开发,全面推广非煤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限时、强制性淘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加速优秀安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的转化。

(十)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完善、细化安全质量考核标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促使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企业生产的本质安全。

(十一)加快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

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构建信息、法律、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指导、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模式,评价与评审分离、规范收费标准等行政措施,加快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逐步建立起诚信规范、优质高效、满足市场需求的中介服务体系。

(十二)加强社区安全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作用,制订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拓展社区居民参与广度及深度。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十三)加强工会群众监督

充分发挥工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群众性的职工劳动安全监督网络,督促协助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标准,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夯实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基础。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时期,要以辩证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使得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同步于经济增长发展的需求。要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全民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指标体系和投资计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加大对行业管理部门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并将安全经费列入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进一步全面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深化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工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交通、海洋、建筑、房管、旅游、商贸、教育、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依法强化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坚持宣传、制度、查处并重,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设队伍,强化执法

建立权责明确、依法行政、规范有序、高效务实、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特别重视抓好镇(街道)等各基层安全管理网络建设。要明确管理职责,认真抓好编制、经费、人员和装备“四落实”,保证正常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企业领导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夯实基础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经费的落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确保专款专用。要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制订和完善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大治理事故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形成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准入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市场。新开办的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对涉及生命安全的产品、设备及设施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危及生命安全的产品、物品、工艺、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报废或淘汰。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立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机制。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率挂钩。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约束机制。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建立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和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问责与告诫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气体充装使用等危险物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批制度。

(五)鼓励创新,科教兴安

科技进步是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决定性因素。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对科技在安全生产事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制订和落实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在项目建设或技术改造过程中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发展安全生产新技术;创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施展才华的政策环境,真正把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素质上来。

加大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和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定向招生和培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我市安全生产重大科技决策的咨询作用。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险性行业职业教育。把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纳入相关科技计划。将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等基础建设纳入我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科目。

(六)培育文化,广泛合作

要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要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在全市建立市级、产业(镇、街道)、企业三级安全监督员队伍,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与外地、民间团体和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安全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跟踪国外安全生产发展前沿动向,吸收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十一五”时期,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落实。

(一)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1、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相关的地方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监督管理执法体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订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及其实施细则,形成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跟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现行标准状况及其发展动向,研究和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标准向先进标准靠拢、接轨,努力构建我市应急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划、政策配套体系。

2、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宣贯体系,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开办安全栏目,普及安全知识,传递安全生产信息。

3、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宣传教育及安全社区推广活动,普及安全文化。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

1、建设镇(街道)专职安全监管队伍,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工业企业较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村、社区,要聘请安全监管员。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均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工业、建设、建工、交通、海洋、质监、旅游、教育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同时,加强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和农村消防站建设。

2、配置与完善我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安全监管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专用设备,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基本条件。

(三)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工程

1、结合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

2、注重安全生产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合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3、推动有关部门对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给予政策支持,吸纳高素质人员进入安全生产科技领域。

(四)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

1、开展非煤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矿山典型灾害预防与控制、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风险检验、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及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仿真、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旅游安全与应急保障等科技创新工程。

2、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设备完整性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

3、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模拟系统开发研究工作,实现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计算机模拟演示,提高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处置能力。

4、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和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研究。

5、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研究。

(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企业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信息平台、全市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指挥决策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科技情报等)。

(六)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1、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2、在评价分级的基础上,确定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重点组织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厂库、公路危险路段和铁路平交道口等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饮用水污染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

(七)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1、在全市开展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立市、镇(街道)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重点建设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

3、完善各级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1、加快完善应急领导和指挥体制。以统一指挥、高效运作、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为原则,明确职责,整合现有各类应急管理资源。完善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建立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处置全市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各镇(街道)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中心。

2、编制完善各级事故应急预案。市、镇(街道)负责编制域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市级各部门也应制订应急预案。要以*市总体应急预案为统揽,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

3、成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组织,加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为标准,分阶段、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4、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处置场所,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在不便于现场处置时,移至特定场所处置。

5、落实应急管理资金,建立市级应急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九)科技教育培训机构建设

建立集电化教育、考核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事故案例展示、消防逃生模拟等为一体的*市安全生产科技教育机构。

(十)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

20*~20*年,扶持一批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加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企业执法查处力度。

2009~2010年,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经济、行政和法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企业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一)危险化学品行业布局规划和园区规划建设工程

1、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以统筹规划为指导精神,合理配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布局结构。将城镇密集区内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逐步迁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园区或功能区。

2、化工园区或功能区内的规划建设前期,完成《园区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和《园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按照评价报告的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设施;新设立的化工园区或功能区必须经科学的安全规划论证,制定详细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危化品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划控制,实现园区产业与安全、环境的和谐发展。

(十二)安全生产行业自治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1、成立*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下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协会等分支机构,依托协会促进企业自律,并以此为桥梁加大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将*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日常运作纳入协会统一管理,便于政府部门合理利用专家组的技术资源,同时为专业分工不同的专家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

本规划有关内容及工程的实施,凡涉及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方案,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政府、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