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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消防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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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消防管理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内容含*区所辖的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不适用于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

20*年至2*0年。

三、*区消防事业发展的现状

(一)“十五”实绩

“十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消防事业围绕建设“平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消防技术装备得到进一步改善,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区消防事业在火灾防控、队伍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消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消防事业发展水平还不平衡。

我区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消防工作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社会单位对消防事业重视程度不够,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未得到有效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服务社会的消防产业尚未充分发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机制尚未形成,全民消防宣传氛围尚未浓厚。

2.消防安全布局尚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消防工作服务范围重点在城区,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消防工作服务范围将从原来以城市为主要服务区域,逐步向城郊及农村拓展。城市建成区逐步扩增,但公安消防站仍然维持原状,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和“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的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消防站不足,导致消防车到达火场时间较长,易贻误战机,致使火灾蔓延时间长,得不到快速控制消灭。

3.公安消防装备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区公安消防队伍的处置能力已达到了较高水平,但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等特殊灾害事故日益增多、处置难度增大的背景下,公安消防部队应对复杂的化工企业灾害事故、高速公路事故、社会意外事故等难度高、规模大的灭火抢险救援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现有消防车辆装备还难以满足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的需要。

(三)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实施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任重道远,意义重大。

1.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消防工作重点随之调整。

“十一五”时期,我区将加快推进富民强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全区范围共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3200余家,个体工商户1213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易燃易爆化工企业50余家,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100余种。其中,市高新园区和以巨化集团公司为依托的众多化工企业聚集,特别是氟化工企业,数量源源不断扩张。尽管企业在发展中加大了技改投入,但近年来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时有发生,直接损失和影响范围随之扩大,甚至对参战的灭火救援消防官兵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我区系*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公众聚集场所众多,一些场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已成为危险源。随着我区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事故明显增加,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时有发生,现有消防装备难以应对处置。在这样的“大气候”下,公安消防部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对公安消防队伍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以及相应的设施和基地。

2.人民群众对新时期的消防事业有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消防事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对于消防安全的高要求与相对滞后的消防事业之间的矛盾。我区20*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34亿余元人民币,财政总收入2.2148亿元人民币,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也格外关注,这就要求政府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注重安全问题。社会消防事业虽然在“十五”期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消防事业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以满足日益富裕的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消防事业有一个新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消防事业的工作重心在城市,对农村重视不够,这也是近几年农村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区未来几年的消防工作要关注农村,加快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增加农村消防站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的数量,提升已建专职队伍质量,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救人、以最短的时间灭火,真正构建起农村消防安全防护体系。

4.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消防事业加快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发展的主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其主旨就是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社会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根本体现,这就要求积极推动全区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查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推动我区消防事业得到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四、“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遵循当前现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客观规律,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和有序推进的发展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事业发展的全局,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中。立足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实际需求,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保障要求,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构建公共消防由政府负责、企业消防由企业负责、区域消防由区域合作联建共享、行业消防由行业统筹联建共享的消防安全体系和消防安全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系统或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2.注重整体和突出重点的建设原则。

要立足于消防事业的实际需要,注重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统筹配置全区的消防力量,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不断改善防火安全条件。要以抢险救援体系为重点,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3.统筹规划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原则。

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十一五”期间的消防事业发展,将消防事业发展投入作为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障有力的消防工作建设推进体制,积极探索消防事业社会化发展的形式和途径,力争做到消防工作建设科学化、集约化、合理化和适度化。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十一五”消防规划,到“十一五”末期,全区基本建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较大、重大火灾事故得到遏制,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有较高的消防安全感;基本建立健全灾害事故救援体系和火灾防御体系,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具体目标。

——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坚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队员的增加、消防装备的配置与消防规划相一致,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将城市消防建设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安消防配套设施,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和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公共消防设施“欠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消防安全布局更趋合理。从灭火救援的实战出发,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全力支持、配合加快西区消防站、市高新园区消防站、市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建设步伐,使消防站建设辐射至农村,逐步形成城市、农村立体化的消防安全救援网络体系。消防站建设应按照接警后城区5分钟、郊区8分钟赶到责任区最远点原则进行建设。

——消防车辆装备进一步提升。坚持走“科技强消”战略,紧密结合“十一五”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和各乡镇、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同的产业结构、生活环境,配置相应的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车辆装备。至2*0年,按规划要求新增的消防站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省消防部队消防装备配备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车辆和装备;现有公安消防站在确保按标准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装备结构,逐步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进一步壮大。积极争取现役消防力量,积极发展地方消防力量。认真贯彻《*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加强航埠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乡镇专职、义务消防队(灭火救援战斗队、消防安全检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行政村义务消防队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至2*0年,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义务消防队。积极推进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队伍建设,努力缓解现役公安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

——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高度重视消防信息网络的建设,以信息服务为纽带,实现无线调动、网络调度、统一指挥、互相配合,调度指挥系统最终达到实战管理目标,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加快消防信息化的建设,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率,为公安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构筑一个突发灾害救助体系。

五、“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6-20*),城市道路每120米内设置1个市政消火栓,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火栓的设置应与城市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园区和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政供水单位负责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并着力解决消防给水管道因水量、压力不足达不到管网供水要求的问题,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满足灭火救援的供水要求。村镇应充分利用池塘、河流作为消防水源,并结合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口等消防取水设施,树立消防水源标牌,提高村镇消防供水能力。要结合农村道路建设,畅通乡镇、村庄的消防通道。

2.加快消防站建设。

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省财政厅、公安厅、发改委联合印发的《*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按照“符合标准、功能配套、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原则,利用江南水乡水网优势,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

3.发挥市场调控作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推动建立火灾保险、金融调节机制,使保险承保、金融信贷与投保、借贷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互相制约,促进保险、金融和消防工作良性互动。加快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的投保。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工作。至20*年,凡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公众聚集场所,专兼职消防员配备率达到100%;到2*0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兼职消防员配备率达到100%。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安装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二)完善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

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抓好城镇消防规划的制订、修订工作,并将消防规划纳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域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不得批准。新建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同步抓好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航埠镇、石梁镇消防规划在2007年12月前完成编制,其他乡的消防专项规划要在20*年12月前完成。农村的消防规划要根据农村的特点,抓好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安全布局等规划建设。

(三)进一步提高消防装备现代化程度

要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十一五”期间的消防装备,区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按照“种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配备,努力改善消防装备结构,提高消防装备水平。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综合考虑我区的财政情况、交通环境及产业结构和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特点,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新增9辆消防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完善消防调度指挥系统,完成消防无线通信网改造。

(四)强化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建设思路,全面构筑“以公安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以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以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社会消防力量新格局。要认真贯彻《*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建立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训、管、用、养”机制,重点要加大航埠镇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装备和队伍建设,在20*年底达到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7年年底前建成村级义务消防队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20*年达到40%,2009年达到80%,到2*0年每个社区、行政村建立一支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治安、消防工作“两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或群众义务消防队。

2.整合社会救援力量,提升灾害事故应变能力。

为提高社会抗御灾害事故的预警能力,发挥政府应对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由公安消防部队参与的联合灭火救援演习。通过演习,逐步形成和建立起社会综合救援联动机制,提高组织和指挥水平。要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从难从严”的训练要求,改进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加强对基层官兵的灭火基础理论教育以及使用操作各类消防装备的应用性训练,强化在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的实战模拟训练。

(五)全力整治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重大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三合一”建筑场所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业、场所以及火灾隐患严重的区域,必须采取高压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治理,20*年前彻底消除“三合一”场所隐患。要加快消防安全型住宅建设,从源头控制,建立新的火灾防范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广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六)着力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探索针对不同社会人群而开展不同的宣传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方法,建立形成“政府领导、各方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任务,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议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舆论阵地进行宣传,并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努力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2.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

各中小学要开展消防知识安全教育。科技、司法行政、劳动保障等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公安消防机构和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中介审图机构、监理等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力争到2*0年,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9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4号)等法律、法规和意见精神,把“十一五”消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要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制定实施方案

要切实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对规划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三)保证经费投入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办法》(财防〔20*〕300号)规定,根据市区财政体制,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逐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保障经常性业务经费和专项性业务经费有较快增长。对消防工作的基本建设经费、消防装备经费、合同制消防队经费、专职消防队经费,要有计划地安排,有效支撑消防事业发展。同时,结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安排落实项目经费,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诸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定期监督检查

区政府要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决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12月底前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向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