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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治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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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治理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平安*”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围绕降事故、保平安、促和谐,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饮食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省教育厅制订的有关中小学六个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及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和市公安、交通、教育、财政、安监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档案。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的学生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上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定期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按标准设立医务所(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有无过期药品。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根据《*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校舍有无危房或破旧校舍,地处水库下游和山坡的校舍有无地质灾害危险,特别要重视80年代前建成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校舍的安全。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对已出租的房屋,是否明确责任,与使用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如车床)、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礼堂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20日前)。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明确机关相关部门、学校工作责任,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于20*年4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各地、各校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第一时段(20*年4月至9月):围绕汛期、高考、中考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汛期学校校舍安全工作,严防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高考、中考的安全,做好学期结束安全工作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2、第二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台风恶劣天气多发和气候干燥的特点,做好消防、建筑工地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级各类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于20*年11月10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基教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市政府的专项督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教育局成立由姚宏昌局长任组长,徐须实、吕汶副局长任副组长,孙建柯、周正才、程卫东、余雨生、柯学军、张小根、时明祥、姜建华为成员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各地各校要根据省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意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治理本地本校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学校,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的基础上,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五)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各地各校要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或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最后一天),分别报送教育局办公室柯学军和基教处,及时掌握和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和*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