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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房整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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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房整治意见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对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政府专题研究,及时采取措施,强化农村违法建房整治

一是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和依法管地观念。以培训为抓手,采取外挂锻炼、考察学习、集中培训等措施,加强区国土部门业务人员、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级班子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能力。

二是堵疏结合,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按照分类处理、不留死角、稳妥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堵与疏、政策与法律两种关系,扎实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对少数性质恶劣的违法建房行为依法组织强拆,并着手研究农村违法建房处理政策。加强农村建设留用地的规划管理,帮助村级组织调整建设留用地内土地的置换,严格制止私自买卖土地的行为。抓好村庄建设规划,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衢江区农村宅基地置换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建房的无序状况。优先解决农民建房指标,每年安排农民建房指标不少于当年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缓解农民建房指标不足的矛盾。

三是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整合区公安、国土、法院、综合执法等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切实解决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职责不够清、分工不够明、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四是加强协调,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区政府将进一步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由区规划部门牵头根据新区8.89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妥善处理沈家、茶园、上埠头等六个“城中村”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规划问题;由区规划部门牵头与市规划局及市规划局城东分局衔接协调浮石街道10个行政村的规划问题和樟潭街道浙赣铁路以南行政村的农村建房规划问题;由区国土局牵头与市国土局及市国土局城东分局协调解决浙赣铁路以南行政村农户建房审批、违章建筑处理和违法用地巡查等相关责任问题;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与市综合执法局和市综合执法局衢北支队、市国土局城东分局协调解决浮石街道、樟潭街道部分行政村的综合执法和土地执法监察的衔接问题。

五是建章立制,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农村违法用地事前防范制度,完善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建立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出台了《关于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土地协管员制度的通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把违法建房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