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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
奶站是奶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它上联企业、下带奶农,加强奶站的监督管理,是维护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摸清奶站基本情况。区农业局要会同卫生局、质监局和工商局对我区莲花镇庙垅奶站进行调查,搞清奶站的设立模式、经营类型、日收奶量、收奶对象、销售渠道和所有者等情况;全面摸清奶站的集奶对象和装备设施,包括养殖场(户)的奶牛健康状况、牛奶质量状况、挤奶设施与挤奶方式等,以及奶站设施设备、器具环境消毒状况、经营人员健康状况和贮存、运输情况。同时,要对奶站登记造册,实行一站一表档案管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摸清奶站真实情况。
(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生鲜牛奶生产购销过程的监管,与莲花镇庙垅奶站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奶站的质量监督员,制定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奶站加强生鲜牛奶的日常检测,确保供应、销售的生鲜牛奶符合质量卫生标准。
(三)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重点排查在生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莲花镇庙垅奶站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质量检测记录。建立健全奶站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监管。建立和完善奶站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例行监测制度,建立奶站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摸清我区奶站收购、销售及设备配置情况,将奶站纳入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管范围,切实加强奶站的管理,规范奶站经营行为,提升奶站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严厉打击在生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生鲜牛奶质量安全水平,建立有效的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9日至10月7日):由农业部门牵头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0月22日):对奶站开展生鲜牛奶质量抽检,对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和监管的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奶站制定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0日):全面总结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奶站结构特点,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和扶持政策,促进奶站规范运营和奶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迅速开展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有效保障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保护奶农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二)加强督促,落实责任。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农业领导任组长,农业、畜牧兽医、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经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三)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起牵头落实的职能作用,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农业部门要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搞好奶站建设的规划布局,做好奶站的备案工作;工商部门要做好奶站的工商注册工作,办理营业执照;卫生部门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对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明;质监部门要做好制定奶站的检测设备目录,做好鲜奶质量的检验工作。
(四)建立报告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实施效果以及遇到的问题,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政府及上级牵头部门报送汇总情况。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农民信箱、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行动效果,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例,不断提高奶站经营者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形成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和谐氛围。
(六)严肃整治纪律。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确保生鲜牛奶质量安全和维护奶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要深入,数据要准确,情况要全面,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奶站生产经营秩序,又要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