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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区争创2个省旅游强镇(乡、街道)和10个省特色旅游村。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响“城中山水、生态*”品牌为目标,着力完善区内旅游配套设施,推出我区生态休闲旅游产品,提高*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培育一批旅游经济实力强、旅游产品吸引力强、旅游产业对当地经济拉动显著的乡镇(街道)和村,构建旅游经济支撑体系,促进城乡旅游业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我区旅游业发展水平。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创建省旅游强镇(乡、街道)和省特色旅游村作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根据省旅游局制定的“十百千”工程创建办法、评价标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创建、自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区创建工作总体目标,明确各自创建目标,抓紧制定创建方案,细化达标计划和任务,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年度,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乡、*镇要发挥优势,率先在全区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20*年*乡进入省旅游强乡、*镇大路村和板固村进入省特色旅游村行列。“十一五”期间,其他旅游发展较好的乡镇(街道)也要积极开展争创工作。2009年要启动下1个乡镇(街道)的创省旅游强镇(乡、街道)工作,并确保3个、力争5个村争创省特色旅游村成功。2010年确保完成争创任务,并争取尽可能多的乡镇(街道)和村进入省旅游强镇(乡、街道)和特色旅游村行列。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对于提升我区旅游发展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的领导,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区政府建立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推进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
(二)上下联动,分级审核。区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区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实施工作。参加创建省旅游强镇(乡、街道)和省特色旅游村的乡镇、村,经区旅游局初审后,向市旅游局申报并具体组织实施。每年省、市旅游局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专题审查等方式分批对参与创建的镇(乡、街道)和村进行验收。符合验收标准的旅游强镇(乡、街道)和特色旅游村由省旅游局命名。
(三)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要把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作为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进一步加大旅游项目投资力度,积极扶持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努力提升营销水平,不断扩大旅游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着力完善旅游功能,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同时,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创建环境。通过创建工作,共同推进“城中山水、生态*”建设,努力开创我区旅游经济发展新局面。
(四)加强考核,促进创建。为实现我区“十一五”期间的创建目标,区政府把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筹措创建资金,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