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发展农业机械化管理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发展农业机械化管理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民政局发展农业机械化管理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加深对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农机化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农机总动力、装备水平、作业能力、服务组织化程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到2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1.58万千瓦,拥有各类农业机械25万多台件,机耕面积25.75万亩,机割面积6.8万亩,从业人数3.05万人。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农机存量结构不尽合理,农机与农艺技术尚未进行有效的配套,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够高,农机化促进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放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

二、加快发展,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节本增效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扶持、法律保障、项目带动、市场引导为举措,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业机械化布局、装备结构和作业环境,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含量和作业水平,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步伐,力争在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全市重点建设5个农业机械化示范乡镇(街道),培育10个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社和作业公司,创建7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和30个示范村,发展50个农机科技示范户。到2011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40万千瓦,农业劳动力人均农机动力超过3千瓦。农机总值达到4.6亿元,拖拉机4500台,联合收割机200台,高性能插秧机100台,农机化作业产值达2.5亿元,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其中机耕率达80%,机收率达60%,机插率达30%。同时,食用菌、柑桔、茶叶等特色支柱产业的机械化要有新的突破。

三、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队伍建设,确保必要的人员与经费,逐步改善基层农机推广的工作条件。着重抓好乡镇、街道责任农机员队伍建设,明确农机推广责任,构建体系健全、运行高效的新型农机技术推广体系。

(二)推广先进适用农机技术。结合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重点示范推广促进特色农业发展的农机装备。要以示范基地为依托,搞好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等工作,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要统筹整合技术资源,围绕农机化重点和难点,认真做好新型农机具的研发、引进和示范推广工作,重点是填补我市空白的粮油作业机械的引进和推广,同时开展食用菌、茶叶、蔬菜等特色农业的生产加工机械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机化学校等资源,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操作、维修和保养农业机械的技能。同时,要优化农田配套设施,不断改善农机作业条件。今后凡是实施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都应将田间机耕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现已实施过项目建设的农田,要做好机具下田的通道等设施补充建设,以方便农机具下田作业。

(三)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积极鼓励、引导、扶持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对新增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联结社员达100户以上的,经工商部门注册,并经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补助。

(四)创新农机服务机制。大力推进农机信息化建设,依托“农民信箱”,完善农机信息搜集、整理和制度,构建农业机械化公共信息网络平台,促进农机服务供需对接。鼓励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以及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

(五)抓好农机市场建设。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农机交易市场改扩建的规划,力争尽早启动市场建设工作。通过改扩建,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档次,使之成为*西最大的农机交易市场。

(六)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乡镇建设。按照坚持条件,梯度推进的原则,每年选择一批基础好、机械化作业水平高、管理规范、农机作业安全的乡镇,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乡镇建设活动,每年建设1-2个。

四、依法管理,进一步抓好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理

(一)加强农机质量管理。依法加强对农机产品市场和农村机械维修网点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改善监理装备,提高监管能力。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拖拉机(含手扶变型运输机)的登记、检验、核发牌证、“交强险”监督检查和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审验,以及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资格管理等工作,严把农机安全生产源头关。加强警农合作,完善监管网络,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广辟渠道,进一步创新农业机械化投入机制

(一)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要安排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机技术、机具研发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更新)补贴、农机服务组织培育等。积极落实农机服务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实施农机化补贴政策。认真实施好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对种养大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收割机、机动喷雾器、大中型拖拉机以及粮食、农副产品产后加工处理等新型农机具的,补贴额度按农机购置金额的三分之一确定,实行定额补贴,单机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插秧机及其配套设备的补贴标准按购机额的50%确定。购机价格高于省农业厅核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指导价的按指导价核定补贴资金,低于指导价的按实际购机价核定补贴资金。对一般种粮农户购置耕整机、耕田机等小型农机具的,补贴额度按农机购置金额的20%确定,实行定额补贴,单机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对农户购买食用菌装袋机、拌料机以及茶叶、蔬菜等农业特色产业的专业机械化生产设备的,补贴额度按购机金额的40%确定,实行定额补贴。

(三)创新投入机制。各级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制定扶持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有关贷款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民借贷难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用地等问题,创造条件,优化环境,鼓励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资农机服务业。

六、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大农机”的发展思路,统筹谋划农业机械化发展。市政府将成立全市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协调和指导我市农机化发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发展农业机械化纳入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实行主要领导抓农机化发展的工作机制,从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研究和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特别是对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农业部门要成立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市发改、财政、经贸、科技、公安、交通、工商、质监、林业、水利、金融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有关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农机化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全市农机化进一步加快发展,确保全市农机化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