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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内容及计分
考核内容为社会稳定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五新争先”工作三部分。考核分值为100分,另设奖励分与倒扣分。具体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如下:
(一)社会稳定工作(35分)
1.维稳综治工作7分。其中:(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1分;(2)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4分,排查问题未建立调处方案、落实责任人的,每1例扣0.5分,台帐不健全的扣1-3分;(3)健全维稳工作机制2分,建立矛盾纠纷每月排查分析制
度、维稳工作全员责任制、维稳信息预警机制和每村1名以上的维稳信息员等工作机制的得基本分,少一项制度扣0.5分。由镇综治办负责初考。
2.信访工作8分。其中:(1)建立村干部集体办公制度、村干部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信访评估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2)认真及时处理信访问题5分:重大疑难包案信访或上级交办重要信访,没有达到稳定和息访的每件扣1分。具体由镇综治办负责初考。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分。其中:(1)平安村庄建设4分;(2)综治室建设4分,综治室“场地、设施、人员、制度、保障”五到位的得2分,每少一项扣0.4分;综治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得2分,台帐不健全的扣1分。由镇综治办负责初考。
4.安全生产与食品药品、动植物疫病安全安全工作,基本分12分。其中:(1)安全生产工作6分,根据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按权重比例折算计分。由经济发展办负责考核。(2)食品药品安全工作6分,根据20*年度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按权重比例折算计分。由农办负责初考。
(二)新农村建设工作(40分)
5.抓好农业发展8分。其中:(1)做好防汛防旱工作2分。(2)完成造林和林木抚育任务1分,未完成不得分。(3)按时足额收缴水费及其他规费1分。(4)建好农民信箱和村级联络点,完成用户培训计划及信息发送任务数2分。(5)完成食用菌生产任务1分。(6)做好粮食直补工作1分。未完成上列任务酌情扣分,由农办负责初考。
6.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2分。
7.村庄建设与管理6分。其中:(1)农村公路养护工作2分,根据农村公路管养考核办法,折合权重比例得分,由社会事业办负责初考;(2)村庄规划实施2分,规划审批后,每发现一起不按规划实施的扣0.5分,由集镇办负责初考;(3)违章建筑处理2分,由集镇办牵头负责初考。
8.农民素质培训工作1分,低于劳动力培训任务和转移就业率70%指标,每减1个百分点扣0.05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初考。
9.农村公共卫生、洁化工作6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初考。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2分,完成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初考。
11.社会保障工作4分。其中:(1)核查全面到位,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1分;(2)社会救助3分,要求完成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住房保险、低保提标扩面、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未完成一项扣0.3分。由综合办负责初考。
12.计划生育工作7分。具体按行政村计划生育责任制考核,按权重比例折算,由计生办负责初考。
13.生态环境建设2分。
1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2分。村级集体经济较上年增长15%以上的得满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初考。
(三)“五新争先”工作(25分)
15.选优配强新班子5分。其中:(1)村班子团结和谐1分;(2)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2分;(3)推进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各员”队伍建设2分;未建立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扣0.5分,未按镇党委文件要抓好村民代表队伍建设扣0.5分,未对“各员”制定责任制考核扣1分。
16.全力打造新风貌5分。其中:(1)建立健全村级活动场所资产监管制度1分;(2)积极开展村级活动场所示范村创建活动2分;(3)加强远程教育站点建设1分;(4)建好规范化村务公开栏1分。
17.积极谋划新思路5分。其中:(1)制订科学合理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不断深化“万名党员创业致富工程”1分;(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理清发展思路和规划2分;(3)加快规模调整村资产融合,做好组账村工作2分。
18.完善运行新机制5分。(1)推行重大村务公决等四项制度1分;(2)建立村务民主提议制度1分;(3)按要求完成党小组设置1分。(4)建立村民约谈制度1分。(5)完善村规民约1分。以上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19.激励再创新业绩5分。(1)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任期目标承诺1分;(2)村班子及干部围绕承诺目标,创新性开展各项工作2分;(3)村班子及干部年度群众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2分。
“五新争先”工作考核由镇综合办牵头,联合镇机关各办公室,根据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初考。
(五)奖励分,封顶10分
1、创新性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作为经验推广的,每项加1分。
2、争先创优工作。年度工作获地厅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江山市委、市政府先进集体或一等奖的,每项加2分。同一项工作受多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奖项加分。
3.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额达到200万元的加2分,每再增加100万元得1分,最高加分为5分。
4.为民办实事工程。投资额1-5万的每件得0.5分,5-30万的每件得1分,30-50万的每件得1.5分,50万以上的每件得2分,最高加分为5分。
(六)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倒扣
1.对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或镇领导批办、督办件未认真、及时落实,受到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3分;辖区内发生重大事件,未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每次扣1-2分。
2.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误,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1-3分。
3.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每发生一起扣1分。
4.每出现赴京上访的扣10分;每出现去省上访的扣6分;每到*上访扣3分,5人以上集体访扣4分;5人以上到江山市集体访扣2分,10人以上的扣3分。
5.村组财务有较大管理问题,且未按期整改的,每起扣1分;
6.对已立项项目和必须实施的项目,未能保质按期启动和完成任务的,每个扣2分。
7.年内发生森林火灾、民房火灾、安全伤亡事故等,每起扣2分。
8.发生“”等邪教组织聚众或赴省进京滋事的,每起扣5分。
9.因工作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传染病或动植物疫病扩散流行的,酌情扣2-5分。
10.应进入镇招投标中心的招投标项目未按规定进入的,每个扣2分。
11.未按时报送有关工业统计数据扣2分。
12.未如期兑现村干部报酬扣3分。
13.镇党委、政府召开的村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全年请假超过3次的,每超1次扣0.5分。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行政村。
三、一票否决事项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影响严重的重大群众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含重大疫情和动物疫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或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出现较大问题、发生去省到京上访或重大恶性案件、村两委换届选举引发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视情况作出降低奖励等级处理,直至一票否决。
四、考核程序
1、组织领导。设立行政村经济社会争先考评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机关各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马才华同志负责做好日常具体工作。
2、考核步骤。争先考核分自考、初考、联考三步进行。自考,由各行政村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申报;初考,由镇机关各办公室根据平时检查掌握情况提出意见,再由镇考评领导小组对有关指标进行审核,并由考核办公室计算汇总分值。联考,初评结果由考评领导小组审查复核后,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通报结果。
五、奖惩兑现
1.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
2.奖励对象及标准。奖励对象为村书记、主任(联合支部书记、筹备组组长)。一等奖奖励3600元/人、二等奖奖励3200元/人、三等奖奖励2800元/人。
3.奖金筹集办法。各村按考核对象2500元/人上交镇财政,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贴。
六、工作要求
1、机关各办公室要注重加强平时对行政村各线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时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2、各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实事求是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扣分,直至取消考核成绩或给予其他相应处分。
本考核时间为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具体事宜由镇经济社会争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