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组账村实施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组账村实施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民政局组账村实施意见

一、主要原则

实行“组账村”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级财务管理,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组账村”将坚持“三不变”原则,即坚持组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一整套符合我镇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把做好“组账村”工作作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让群众积极参与组务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把群众最关心的事办成最放心的事,以此进一步提高村民小组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基层组织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1、各村民小组集体资金收入要及时、完整地上交村组账中心入账,严禁坐收坐支或挪用集体资金。

2、规范支出程序,一切单据都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字,方可报销入账。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200-5000元之间的,应先报村经济合作社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重大开支(5000元以上的)应先报村经济合作社审核,再提交村民小组会议公决,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

3、各村组账中心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各村民小组账务每半年公示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步骤

从20*年5月12日开始至20*年5月30日对组级财务进行规范整治,具体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5月12日——5月13日)

主要是召开各村村民小组长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为做好“组账村”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成立机构,配备人员(5月14日——5月15日)

1、各村选聘总会计、总出纳。总会计原则上由村报账员兼任,总出纳可从村两委成员或原村干部中择优选聘,二者报酬各村视实际情况按每组每年50—100元计付。

2、各村民小组建立财务监督小组,组成人员为3-5人。

第三阶段:财务交接(5月16日——5月25日)

1、各村民小组在结清账目的基础上,开展资产账务自查。

2、各村组织人员对移交前的组账进行审查,重点查收入入账的完整性和支出的合法、合理性。

3、原小组会计、出纳向村中心移交账目,会计要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出纳要做到账款相符。

五、纪律要求

各村、组要严格财经纪律,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准隐瞒、挪用公款,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组账村工作的顺利交接,各驻村干部负责对所联系村的全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