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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强化强市复查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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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强化强市复查实施意见

一、具体指标

(一)教育事业发展达到省平均水平。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初升高比例、各类师资学历合格率、高一层次学历均达到省平均水平;四类弱势群体均能同步接受义务教育;省教育强乡镇、示范性学校、标准化学校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条件保障实力进一步增强。市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切实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人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平均水平;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专用多功能教室、体育场地、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设备、图书和计算机配备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认真实施*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加大定点学校建设力度;加强职业学校省、市示范骨干专业建设;完成中小学教师、校长素质提升培训,培育一批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

(三)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多元化、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区域性成校建设,提升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深化“教育券”等民办公助制度,培育民办教育新的增长点;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依法开展各项教育专项督导活动,促进城乡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四)素质教育成效进一步突显。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人才观”,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改工作;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新课程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加快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变,提高课堂效益;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发一批校本课程,建设好一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学校安全和谐,学生思想道德素养有明显提升,整体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扣“提升发展”主题,坚持教育优先原则,以省级教育强市复查为契机,切实推进“两支队伍”、校园特色文化、经费保障机制、依法治教四项建设,争取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的突破,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办学理念、学校品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再提升,进一步巩固发展教育强市成果,为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复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决定成立迎接省教育强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教育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指导和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以保证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1.市府办

协调、督促迎接省级教育强市复查全面工作。

2.宣传部

协调、督促迎接省级教育强市复查的宣传工作。

3.教育局

(1)牵头、主管教育强市复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

(2)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视学前教育,推进城乡之间、镇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3)制订复查迎检计划;

(4)制订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措施;

(5)及时了解和反馈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进展,并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复查自查自评报告的撰写、表格的填报、台帐的收集与整理等。

4.财政局

(1)对教育拨款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三项经费落实到位;

(2)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做到专款专用;

(3)会同教育局落实中小学校必备教学仪器设备等缺口所需的经费。

5.发改局

优先安排学校基建项目,努力简化审批手续。

6.规建局

(1)协助教育局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等工作;

(2)根据校舍使用的特点,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材料使用方案;

(3)为校舍建设提供优惠政策。

7.国土局

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指标,并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有关费用。

8.人劳局

(1)在学校教职员工的工资、职称评定、人员编制、离退休教职工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2)做好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对教师的引入、调动予以政策保证。

9.政法委

负责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

10.公安局

对全市近两年来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分析;交警、消防部门对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1.工商局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商店及学校门口摊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清理。

12.交通局

负责放心车工程的道路、车辆安全,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

13.卫生局

负责对学校食堂、师生饮用水、校内小店等进行一次全面卫生安全检查,指导和配合学校做好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14.文广新局

负责对学校周边的游戏机室(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

(二)乡镇(街道)教育创强复查迎检工作职责

1.成立迎接省级教育强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营造迎检的浓厚氛围;对复查迎检的相关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认真执行“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3.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中小学基本达到省标准化学校三类标准及以上;中小学各类教学仪器设备达到省一类配备标准;计算机、图书等达到省平均水平。

4.鼓励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做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加强对所辖区域幼儿园的规范管理。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的环境,营造良好有序的教育氛围,杜绝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教师福利待遇。

7.大桥、上余、清湖等3个镇力争今年顺利通过省、市教育强镇验收;碗窑乡、凤林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规划,争取尽早通过省市教育强乡镇验收;已被认定为省教育强镇(乡)的乡镇、街道要积极巩固省教育强镇成果,切实落实整改建议,争取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教育特色和教育品牌。

五、工作步骤

教育强市复查工作必须在市创建教育强市复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求真务实、扎实推进、环环紧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整个准备工作分为5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前)主要工作为:

1.熟悉教育强市复评验收标准;

2.对照标准制定迎接复查的实施意见

3.将指标分解到相关部门、乡镇。

(二)宣传发动阶段(5至6月)主要工作为:

1.各级政府分别召开教育强市复查动员大会,明确复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措施;

2.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建立健全省教育强市复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落实职责分工;

3.召开第一次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4.印发复查标准,指标分解材料、工作实施意见等;

5.通过《创强复评督查》和《创强复评简讯》等形式及时通报各乡镇、部门的工作进度,营造浓厚的创强复查氛围;

6.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察复查工作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7-9月)主要工作为:

1.对照标准,核准数据,全面剖析我市教育基本现状,进一步查找和整改迎接复查有关问题;

2.按照净化、绿化、美化等要求,基本完成学校校园环境整修,实现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工作;

3.组织集中督查(至少3次),确保创省、市教育强乡镇的“创强”工作基本落实到位;

4.完成市《自查自评报告》、《达标情况说明》及《申报表》送审稿;

5.基本完成25项指标佐证材料的搜集、整理、归类、组卷。

(四)重点突破阶段(10-11月)主要工作为:

1.《自查自评报告》、《达标情况说明》及《申报表》定稿,报*市政府审核后送省政府;

2.各乡镇(街道)完成近三年来的《自查报告》及其佐证材料;

3.按计划将计算机、仪器设备等配备到位;

4.基本完成各级各类示范等级学校、教育强乡镇创建申报工作;

5.确定省复查组实地考察的路线及乡镇(街道),并进行重点督查指导。

(五)复查评估阶段(12月)主要工作为:

1.基础材料最后审核、编目与装订;

2.对发现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2.召开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各项迎检工作;

3.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迎检氛围;

4.做好受查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