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行政村社会稳定实施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行政村社会稳定实施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行政村社会稳定实施意见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100分)

(一)维稳综治工作(60分)

1、民事纠纷调处工作25分。

①村治调组织,要利用每月的“民情沟通日”和每周的“村干部集中办公日”,对辖区内进行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摸底排查,村治调干部每月20日前要将民事纠纷月排查报表及上月矛盾调处单报镇综治办,未组织排查或逾期未报扣5分。

②对排查掌握的各类纠纷应及时梳理调处,村治调组织上报未调处成功的纠纷,村主职干部需及时协助村治调干部再次进行调处,并于当月30日前将调处结果报镇综治办(未调处成功的出具处理意见书),逾期未报的每起扣10分。

2、村级综治室建设10分。村综治室建设达到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上墙、有台帐资料,每少一个扣2分;

3、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法制宣传工作8分。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会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按时完成村规民约制订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2-5分。

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7分)。做到有专人管理,有登记台帐;掌握动态,及时汇报。未按要求做到的扣2-3分。

5、反邪禁毒工作(10分)。辖区内发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聚众或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未及时处置的,每起扣5分;积极开展“无毒村”创建活动,凡发生一起吸毒贩毒种毒扣5分。

(二)信访工作(40分)

1、到*个体访(1-4人)每起扣5分,到*集体访(5人以上)扣20分。

2、到*集体访每起扣5分。

3、到*个体访每起扣2分。

4、每发生一起上级批转需报结信访件扣2分。

5、凡镇领导交办的信访件,要求村干部在工作日内组织调处,未按时完成调处的每起扣5分(以信访意见书和处理意见为准)。

6、市转需报结信访件,涉及村的村干部要积极配合信访办调处,未积极配合的每件扣3分。

7、重大节日要认真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并做好稳控工作,排查表未按时上报或未做好稳控工作的,每次扣5分;

(三)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倒扣分

1、对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或镇领导重要批办件未认真、及时落实,受到催办督查或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5分;辖区内发生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到镇的,每次扣5-10分。

2、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误,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5-10分。

3、不配合或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的,每发生一次扣5-10分。

4、无故未参加镇里组织或召开的各种会议,一次扣2分。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及其村书记、主任。

三、一票否决事项

以上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社会稳定工作考核资格:

1、发生村民进京赴省上访的。

2、发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成员3人以上聚集在党政机关等重要部门或赴省进京滋事的。

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影响严重的重大群众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含重大疫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四、奖惩办法

1、镇政府设立年度综合治理单项考核奖金,具体奖励标准为:按考核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信访员、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参照考核责任人考核由村予以相应奖励。

2、维稳责任保证金每村1600元,考核时转为奖励统筹款;在20*年10月1日前交镇财政所。

3、镇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从考核对象中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2600元/村,二等奖2名,奖励2400元/村,三等奖若干名,奖励2000元/村,考核分在60分以下或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评奖资格。

4、考核时间为20*年5月1日—12月31日。

5、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年度评先、受奖,对当事人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