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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1、实施步骤。把软件产业作为服务外包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优先发展。在发展模式上,重点培植信息技术外包(ITO),适时开展中、低端商务外包(BPO);在起步方式上,先从境内外包开始,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尽快开展离岸外包服务;在目标步骤上,可首先接受基地城市辐射,通过联盟、合作等方式,承接来自主要基地城市转包、发包、分包业务,逐步培育起具有自主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企业群体。
2、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扩大开放为动力,以人才建设为支撑,以优化环境为保障,促进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3、目标定位。20*年,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2009年达到3亿元,2010年达到10亿元。力争到2010年,引进1-2家员工超过500人的大型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培育3-5家员工超过200人的本地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不少于300家,其中从事离岸外包企业不少于5家。积极争取省里在规划、布点、政策等方面的重点倾斜,将*建成苏北软件和服务外包的重要基地之一。
4、基地建设。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服务技术平台、网络系统建设,提供稳定的供电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通信端口;优先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生活、居住、交通、金融、教育、医疗、商业、体育、娱乐等配套设施,保障企业发展和员工工作、生活需要,把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打造成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绿色生态园,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省级软件和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二、构筑产业发展载体,形成集聚效应
5、加快园区建设。由市政府牵头,以*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为母体,创建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以“区中园”形式规划建设“软件园”、“创意园”、“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湖滨新城开发区着眼长远发展,规划建设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通过“民办公助”的园区开发体制,采用企业化运作方式建设软件园和服务外包基地。
6、大力培育和引进企业。按照“鼓励创新,扶持创业,宽容失败,倡导协作”的总体要求,大力扶持本地初创企业和微小企业发展,鼓励创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启动资金,整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湖滨新城开发区创业中心、市科技局孵化器、*学院人才技术等现有资源,在*经济开发区和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别成立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平台建设、投资融资等服务。对投资创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人员,按照《*市全民创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政办发[20*]41号)所列有关项目提高10个百分点予以支持。把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招商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对外推介、宣传和招商力度,吸引一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来*投资。
三、建立人才培训促进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7、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积极吸引软件和服务外包高端人才来*创业、就业或为本地企业提供服务,建立高端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高端人才,享受“*市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补助,其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出入境管理等由所在地政府及公安部门优先安排,在参与学术交流、招商推荐等重大活动时由引智项目单位负责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8、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制订人才培训规划,进一步优化人才培训体系,构建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多元化、多层次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养体系。鼓励境内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著名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合作办学或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职业培训机构,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学院、*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师、*电大等大中专院校要努力扩大软件和服务外包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加大软件和服务外包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和知识讲授的比重,允许在校学生转向软件和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允许在校学生到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和勤工俭学,对成绩突出者,可给予学分,积极引导大学生本地就业。举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高研班,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信息库,提供人才储备服务,搭建就业创业平台。
9、成立人才实训基地。积极引导和支持职业学校与在*外商投资企业、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人才需求对接,搭建人才实训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市职教园区和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发展“企业订单式”、“计算机+外语”特色培训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批软件和服务外包适用人才。鼓励企业建立高校学生实训基地。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10、设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年起,市、县(区)都要设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20*年安排1000万元,以后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用于引导、扶持、奖励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企业落户园区管委会负责集中申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人才培训补贴。对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软件和服务外包技能培训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在本地就业的,培训费用给予50%补贴。对中、高层次软件和服务外包技术人员出国培训、进修或聘请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讲学和工作给予重点资助。
——办公用房补贴。入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5年内按人均10平方米左右零租金配套办公用房,免费使用部分办公设备。经市政府批准的未入园企业,房屋租金3年内按人均1000元/年给予补贴,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区)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
——生活用房补贴。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主要创业人员提供免房租公寓或按人均6000元/年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2年;为其他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廉租公寓,房屋租金给予50%补贴,或按人均1500元/年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2年。补贴费用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区)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
——市场开拓补贴。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专业展会、国际市场宣传,在国家、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给予相关费用50%支持的基础上,再给予国家、省扶持资金50%的配套补贴。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的人才招聘、展览促销等活动给予场租费用定额补贴。
——认证补贴。推动软件企业进行“双软认证”,通过软件企业认定的,给予1万元补贴;通过软件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5000元补贴。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通过CMMI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后,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认证补贴。
——原创奖励。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按二维动画片每分钟5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1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照每分钟二维1000元、三维2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不超过200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出口奖励。连续三年,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包业务合同、出口合同备案证书和银行结收汇单为依据,企业当年出口额与上年度相比(首期出口规模以30万美元为基数),每增加5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与企业所在县(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
——表彰奖励。对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年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市外母、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由专项资金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每年对我市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1、新设企业补助。在本市新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国内外知名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建筑容积率达到3.0以上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2000人,补助500万元;达到2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的,补助300万元;达到1000人以下500人以上的,补助100万元;达到500人以下200人以上的,补助50万元。入区企业,其接入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上网通信使用费,第一年可按国家规定资费标准的50%交纳,差额部分同级财政和电信部门各负担25%。
12、推动企业品牌建设。鼓励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强品牌建设,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申报国内外专利、科学技术奖,争创知名品牌给予一定的补助。
13、税收奖励。落户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依法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同时:
——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免5减半奖励。
——从事管理、技术工作的人员和为本市企业提供服务的外地高端人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免5减半奖励。
——推动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经认定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税收政策。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为承接外包服务项目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4、建设用地优惠。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上市企业及行业前50名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投资兴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或兴建软件园。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项目可以划拨供地;属于物流(仓储为主)、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型服务外包项目可以参照工业类性质项目以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挂牌出让供应土地;属于划拨用地如改变性质应按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15、给予融资支持。要建立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注重完善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引导扶持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鼓励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风险投资,逐步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风险投资体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市担保中心设立500万元风险担保资金,引导金融、担保机构针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特殊性开创新的信贷方式,支持有前景的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市政府每年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外包信贷框架协议,确定每年金融机构向本市服务外包企业信贷投放总额。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我市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完成上市前的培育、改制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上市,并提供便捷的服务。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市科技局设立市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研究制订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和行业规范。
17、放宽市场准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对从事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研发和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给予工商登记便利,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和登记冠名条件。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允许实行分期到位,首期实收资本可按申请注册资本额的20%给予注册。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的企业,可申请冠省名。取消冠市名的一切限制条件。凡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18、支持本地采购。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外包业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外包企业。
19、建立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行业内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协同,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目标考核
2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信息产业和开放型经济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经贸(外经贸)、发改(信息产业)、公安、科技、教育、文化、规划、建设、财政、税务、人事、劳动、统计、国土、电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市外经局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
21、纳入目标管理。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细化分解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检查考评。今年底要设计建立一套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并试行软件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客观反映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
22、强化招商考核。将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且常年用工10人以上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及相关培训机构纳入招商引资考核,凡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按其营业额的5─10倍认定招商引资实绩,培训机构向本地输送的合格就业人数,按每10人视同500万元招商引资实绩予以认定。具体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23、实行认定制度。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实行认定制度,经市发改、科技、文化、经贸外经贸等有关部门认定并报市政府批准的,从事研发、创意、设计、培训、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均适用于本意见,相关政策择优但不重复享受。市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