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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组织机构;整治重点;工作措施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完善“十小”行为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整治重点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各村、社区、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小”待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2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从20*年起,在全区开展为期3年以村为重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以下简称“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根据江干实际,此项工作与城市化推进工作相结合,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区”、20*年“八小”行业整治工作相结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从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村、社区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为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村、社区开展“十小”行业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强典型宣传,每个行业树立若干个示范点,为全面推进整治与规范立标杆。
20*年目标:在全镇全面开展“十小”行业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昌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行业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镇经发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行政执法中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张文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卫平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詹水连、于国伟同志为成员。
各村、社区落实相关人员,做好整治与规范工作的布置和落实。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全镇“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及假昌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四、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
各村、社区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属地管理,加强一线监管工作,准确掌握真实情况,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重点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
整治工作分年度组织验收,对“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地区,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