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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建议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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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建议与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在干部监督工作中,主要存在三种倾向;突出重点,扭住“筋脉”,确保监督干部有的放矢;把握焦点,捕捉“信息”,确保监督干部明察秋毫;抓牢节点,找准“视角”,确保监督干部游刃有余;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干部监督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监督的被动性、监督的狭隘性、监督的滞后性、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督、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重点时间实行专项监督、对重点场所实行常态监督、坚持在事前的警示教育上下功夫、坚持在事中的制度监督上下功夫、坚持在事后的问题查处上下功夫、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规范干部的决策行为、发挥社会监督的震慑功能,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发挥群众监督的辐射功能,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等,具体材料详见: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干部监督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当前,在干部监督工作中,主要存在三种倾向:一是监督的被动性。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群众监督是“找茬”,思想上消极抵触。另一方面,“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构不成强有力的内部约束。二是监督的狭隘性。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自上而下的监督比较顺利,自下而上的监督比较困难,容易出现监督“死角”和“盲区”。三是监督的滞后性。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往往使监督工作忙于“救火”。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下”的机制还不健全,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引咎辞职制等没有实质性动作,难以从源头上超前敲响预防警钟。

针对上述倾向,组织部门必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干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关心和爱护干部,力求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切实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

一、突出重点,扭住“筋脉”,确保监督干部有的放矢

一要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督。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年轻领导干部、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干部,他们是干部队伍中相对特殊的群体,由于所处位置特殊、情况特殊,他们的心态各有侧重,个人价值取向也有所不同,极容易在人生的道路上失去航标。因此,必须将他们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尤其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实行经常关注、重点监督、真心爱护,引导他们保持良好心态,牢固确立领导干部应有的价值取向。

二要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党委换届、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部门派人全程参加、全程监督,保证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大力推行公开选拔、民主评议、民主推荐、任前公示、考察预告等制度,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克服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杜绝干部“带病上岗”。

三要对重点时间实行专项监督。特殊时刻不仅是领导干部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时段,而且是领导干部抵制腐败的思想松懈时间。一方面,要对春节、元旦等传统节日强化监督,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送礼、公车私用等情况明查暗访。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购房建房、子女上学、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防止领导干部借机敛财。

四要对重点场所实行常态监督。在乡镇、规模较大且职能较重要的市直部门,挑选部分离退休干部为干部监督信息员,在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小区,聘请社区居民代表为干部监督信息员,动员和组织他们不定期到酒店、歌舞厅等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经常联合对领导干部出入娱乐场所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

二、把握焦点,捕捉“信息”,确保监督干部明察秋毫

1、坚持在事前的警示教育上下功夫。监督干部,重在教育,关键在预防。要抓住“危险对象”、“危险事件”、“危险时期”、“危险地方”等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预先防范,把隐患发现在工作实施之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策宣传、案件剖析等形式,在关键时刻进行事前提醒,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帮助干部克服盲目心态和侥幸心理,筑牢心底防线。

2、坚持在事中的制度监督上下功夫。要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的重点,用制度的硬性要求对干部实行刚性监督,使干部不敢碰“高压线”,远离“雷区”。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健全和完善人事调配、干部选任、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各项规定,对程序、范围、数额、事项、纪律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体现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压缩干部的自主调控空间。积极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使“一把手”不仅注重规范自身的经济行为,而且督促他们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

3、坚持在事后的问题查处上下功夫。只监督,不处理,只能造成监督流于形式。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查处,绝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姑息迁就,特别是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必须从严从快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纪委、监察、政法和信访等部门的协作,定期互相沟通,交流信息,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动态。要善于捕捉和分析群众反映的信息,对各类来信来访要认真受理,并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对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通过函询、谈话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党规的行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

三、抓牢节点,找准“视角”,确保监督干部游刃有余

1、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规范干部的决策行为。实践证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不仅是对权力的有效制约,而且是对干部最有效、最关键的监督。要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对班子成员合理分工,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力求做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确保领导班子成员规范使用手中的权力。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使党内监督成为常态。

2、发挥社会监督的震慑功能,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曝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推行政务公开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领导干部全方位地处于全社会的有力监督之下,督促干部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执政使命。

3、发挥群众监督的辐射功能,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述职述廉制度,引导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通过设置监督工作意见箱、发放干部监督卡等形式,及时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的情况,重点掌握干部的家庭、婚姻和生活作风情况,督促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