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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粮食生产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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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粮食生产发展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宣传落实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粮食增产增效;加快机制创新,培育新型粮食生产主体;加强农田保护和建设,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对农村粮食生产发展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抓好农业(水稻)科技入户工程、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宣传落实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按早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二)提高种粮大户直补标准。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三)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订单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不低于75元、中晚籼稻不低于76元、粳稻不低于79元。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提高到每50公斤9元。

(四)提高水稻良种补贴标准。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良种补贴提高到每亩10元。

(五)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40元。

(六)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其中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助。

(七)继续实行高产示范和适用增效技术推广奖励。对连片种植早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面积150亩以上,经农业部门验收,各项适用增效技术推广到位率高,早稻平均亩产达到475公斤以上,单季晚稻平均亩产625公斤以上,连作晚稻平均亩产550公斤以上的示范片,每片奖励3000元。

(八)对列入农业部农业(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和省级万村水稻高产示范的示范户,安排技术指导员挂联指导,并优先供应良种,提供入户技术指导。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利用多种渠道,把各项扶持政策及时传达给广大农民,做到家喻户晓。农业、粮食、财政等部门要根据上级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研究制定补贴方案,开展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使粮农真正得到实惠。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关责任制,做好兑现各项扶持政策的调查摸底、核实申报等基础性工作;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年我市粮食生产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政策和科技支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农艺和农机相结合,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专业合作服务组织,推行责任农技员推广制度,积极构建粮食生产新的保障体系和技术体系,促进粮食生产稳定持续发展。总体目标是:粮食播种面积确保57万亩,力争60万亩;粮食总产确保22.5万吨,力争24.5万吨。

三、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粮食增产增效

(一)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要以开展水稻优质高产活动为载体,大力支持栽培技术的创新与集成,使实用技术进入千家万户,实现粮食增产增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水稻高产示范片,重点抓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应用:早稻抓好中早22、金早47两个高产多用途早籼品种的推广及浙101、中嘉早32两个早籼新品种的示范;单季晚稻抓好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协优315三个杂交稻组合的推广及新组合国稻6号的示范;连作晚稻抓好新两优6号、协优963二个高产优质杂交稻组合和晚糯稻浙糯36的推广,并做好协禾7号、中优1176两个连晚新组合的示范。实用技术要抓好旱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优化防治、稻草还田、超级稻强化栽培等五项主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应用。要通过全市1880户科技示范户、高产示范户和市乡两级百亩示范方二个层面的示范,带动上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面上应用,从而推动全市面上12万亩圆粒型多用途早籼稻、20万亩超级稻、10万亩连晚高产优质杂交稻及其配套适用技术的落实,全面促进粮食单产和效益的提高。

(二)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农业部门要强化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的攻关,尤其要加大对工厂化育秧、机械插秧的试验和示范,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攻克技术难题,着力推进水稻耕作、插种、病虫机械统防、收获等主要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引导、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农技)服务组织和植保服务组织开展代育秧、代耕种、代植保、代收割等社会化服务,缓解季节性劳动力紧张,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抓好农业(水稻)科技入户工程。农业科技入户是农业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职能,体现农技人员自身价值,更好为农服务的有效载体。今年是我市实施农业部农业(水稻)科技入户工程的第四年,列入今年实施计划的16个乡镇(街道)要按照农业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工程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推进科技兴粮,不断提高种粮效益。要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农民信箱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创新农技推广和服务新机制,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不断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农技干部要加强学习和知识更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本领。

四、加快机制创新,培育新型粮食生产主体

(一)培育粮食生产规模大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志青年从事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加快培养一批“有学历、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现代新型种粮农民,提高种粮大户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育粮食专业合作组织。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粮食生产合作化、专业化、规模化、统一化服务模式,鼓励、吸引工商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粮食生产的全过程,积极引导组建以粮食加工为重点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组织。要规范和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既要注重量的增加,更要注重质的提升,真正使粮食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的合作社、粮食生产的主力军。

(三)创新粮食生产服务机制。鼓励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服务组织采取季节性流转、多年性流转等方式来从事粮食生产,通过托管、代管、承包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统一育秧、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耕机插机收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新培育1个统防统治合作社。

五、加强农田保护和建设,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结合沃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实施,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和提高耕地质量,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推进农田生产能力的提升。

(一)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管,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要认真做好新建标准农田面积核查、征用基本农田和补充划入基本农田验收及基本农田易地代保验收审核等工作。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要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重点要继续做好标准农田的质量调查和地力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列入常年正常性工作。要按不同的质量等级,因地制宜推进地力综合培肥和改良,通过鼓励扩种绿肥、推行秸秆还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农艺措施,有效提高标准农田地力,从而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和灌溉设施,增强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下达的粮食生产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分解落实粮食生产计划和订单计划,确保我市今年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市政府将对今年粮食生产进行单项考核,农业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的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