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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全县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为服务我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民生领域中“三个治理”
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监管等涉及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解决近几年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切实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失地农民基本保障,要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农民建房收费,要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对农民建房的审批行为是否规范;违规收费罚款行为是否得到查纠;是否存在向基层单位下达收费和罚没任务的行为;是否认真落实审批流程限时办结、服务公示、书面告知等制度。
城乡低保资金发放,要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规范,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的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
(二)认真做好农民、企业、基层的“三个减负”
认真做好农民的减负工作。继续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在前两年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继续摸清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其流向,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认真做好企业的减负工作。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益事业捐款,必须报经同级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认真组织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回头看”,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认真做好基层的减负工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党政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活动,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严格控制审批新增项目。
(三)全面开展以“四个一批”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
要结合全县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以“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办理一批服务群众实事好事、树立一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典型、建立一批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推动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树立形象,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项工作由省市部署督导,县里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推进“行风在线”工作,创新节目形式,扩大覆盖面,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四)继续深化教育、卫生、公路、食品药品安全和四项资金监管等“五个纠风项目”
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认真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规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教辅资料散滥问题;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牟取利益问题。
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办法,规范采购行为,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进一步推进道路阳光执法,切实规范电子测速行为;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以规范治超、收费站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上路检查行为,认真执行省《关于道路执法“十个严禁”的规定》;坚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路权益。
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媒体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
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积极探索建立纠风工作“五项机制”
要以畅通诉求渠道为前提,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手段,以强化社会监督为关键,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部门责任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纠风工作“五项机制”:一是建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各乡镇政府、各主管部门、各行业要把纠风工作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纳入纠风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考核。二是建立充分反映群众诉求的表达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创新“行风在线”等诉求渠道,切实发挥诉求表达机制信息分析、线索提供和协调督促作用,及时了解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建立快速反应的查纠机制。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行政问责。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支持、有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切实提高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五是建立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着力解决因机制制度引发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矛盾冲突,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各纠风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互通情况、形成合力,抓紧研究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县纠风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结合实际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推动纠风工作有声势、有力度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纠风工作的始终。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专项检查。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发现并解决问题。要创新检查方法,重视检查成果的运用,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的做法要予以总结推广。
(三)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涉及本地本部门不正之风情况反映,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重视领导批办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查办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从快查处、及时反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处理。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切实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统揽各项纠风工作,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各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断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密切结合实际,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认真研究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