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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中心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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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中心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目标,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以规划布局为龙头,以提高中心镇品位,增强集聚功能、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力为重点,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中心镇建设步伐,带动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力打造西沱、黄水两个市级中心镇,力争到2012年,使其成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风貌独具、特色鲜明,产业发达、经济繁荣,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环境优美、镇风文明、和谐宜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集聚力、影响力的县域次中心。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心镇要结合自身区位、产业发展方向、历史文脉、民俗民风等,科学合理开展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编制和修编工作;做好住宅小区、商业街和工业小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风貌设计。西沱镇要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性专项规划,切实保护利用好古镇云梯街、古村落、古宅、特色民居、名人故居和独特自然景观等遗产。规划编制中,要突出中心镇在我县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个性特色明显、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二)加快特色风貌建设。中心镇要充分挖掘自然环境、历史文脉、民俗民风特点,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心镇风貌设计方案,指导中心镇建设。开展中心镇镇区主干道路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建筑风貌整治、管线改造、设施完善等工作。中心镇均要建成1条特色风貌街区(商业街)和1批设施配套、风貌各具的住宅小区。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缺什么,建什么”原则,重点推进中心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即建好1个综合性广场、1条绕城公路(过境道路改道)、1座水质达标的自来水厂(站)、1座简易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到2012年实现全覆盖。按照适度超前、统一建设、综合开发的原则,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六个有”,即有1个完善的镇级卫生服务体系、1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所福利院或敬老院、1个品牌连锁超市、1个农产品交易市场、1个汽车客运站,做到配套齐全、功能完善。黄水镇要做好黄水至鱼池、万州、利川的公路改造,打造便捷的交通网络;建成1个日处理量达5000吨的自来水厂;对主次干道临街房屋立面进行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停车库建设,建成一批大型生态停车场,确保基本满足集镇商户、住户和游客停车需求;建成4个以上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广场。西沱镇要完成6条场镇道路“白改黑”,完成人行道改造铺设工程;新建1个市民活动广场;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力争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按照“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要求,加强中心镇的市政管理,全面治理“脏乱差”。完善污水处理、城镇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推进环卫保洁、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等市场化运作,建立起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强化城镇居民教育引导,增强规划意识、绿化意识、卫生意识,使其养成适应中心镇要求的新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在参与城镇管理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严格控制零散建设。

(五)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完成中心镇主导产业培育,做到“一镇一特色”。在相对集中、资源优化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各类制造业、加工业向中心镇集中,实现产业集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特产品加工业,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产业化经营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标准化加工、企业化管理格局;培育壮大中心镇特色经济,根据当地的区位、资源、交通和产业基础条件,突出发展独具特色的产业型中心镇;抓住主导产业,发展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

三、扶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和社会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政府要对适宜经营性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拍卖、租赁、承包开发、转让使用权等形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要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中心镇建设,特别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中心镇住宅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经营。中心镇收取的城市建设维护费、配套费、耕地占用税、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中心镇基础建设;鼓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入投资参与中心镇建设。市、县财政每年分别安排240万元、6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扶持中心镇建设。县内各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心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建设特点,把中心镇建设作为信贷政策支持的重点,搞好金融服务,对道路建设、市政建设等在信贷投放上给予重点倾斜。

(二)用地支持

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由市政府按年度单列下达,年度内根据发展和项目需求报批用地;中心镇建设发展确需突破建设用地规模的,可报请县政府调剂置换县内建设用地指标。到2012年年底,对每个中心镇另行安排计划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亩(不占用市上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中心镇和农民新村建设用地需要。

(三)智力支持

建立和完善以“专家组出谋划策、技术员现场指导、典型户示范带动”为特色的中心镇智力帮扶体系。加大中心镇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与交流力度,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等专业技术人才到中心镇任职、挂职和交流互派锻炼,加强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加大对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过硬的村镇建设管理队伍。

(四)其他支持

努力推进房地产开发政策向中心镇延伸,支持中心镇推进住宅小区化。完善住房按揭和抵押贷款的各项配套政策,开展农民和农民工住房贷款业务,方便农民就近向中心镇转移就业。支持中心镇加快拓展城镇建成区面积,推进城镇化进程。支持中心镇在规划区内高标准建设“农民新村”。切实关注民生,加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完善农民工就业帮扶、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租购、户籍改革等政策措施,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石柱府办发〔2010〕367号)负责统筹领导中心镇建设工作,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筹措资金;县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建委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中心镇建设计划编制、目标分解、技术指导、统筹协调、检查督查等工作。中心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中心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积极稳妥快速推进中心镇建设。为加大中心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市级中心镇的主要负责人可由县级领导兼任,或者享受县级副职待遇,两中心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县城乡建委派驻机构。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中心镇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城乡建委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心镇建设的目的意义、建设要求、政策措施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中心镇建设,形成良好声势;要配合中心镇包装、宣传相关建设项目;要及时追踪报道中心镇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充分反映中心镇在建设中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新经验,特别要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为中心镇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考核奖惩

县政府将把中心镇建设工作纳入对有关乡镇、有关县级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予以考核,对领导重视、工作启动快、落实效果好的中心镇和部门给予全县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启动慢、落实效果差的单位进行曝光、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严重不负责任的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中心镇政府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尽快制定配套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