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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河道管理及泥石流沟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受特殊地形地貌、气候等综合因素影响,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十分严重,是全国滑坡泥石流四大高发区之一,暴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造严重影响。加强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是确保河道和泥石流沟道安全渡汛,构筑防洪安全体系的有效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随着全市城镇建设速度加快和一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三乱”、非法围垦造田、人为设障及损毁堤防等现象时有发生,沟道泥石流灾害隐患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汛期河道、沟道行洪畅通;在灾后恢复重建中,部分村社异地搬迁,下山入川,对防洪防灾提出了新的要求;、白水江、水流域无序采砂采金、弃砂拥堵河道、采砂船只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项目建设过程中,废渣废料堵塞河道沟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一些砖瓦厂无序挖山取土,随意向河道沟道堆弃废砖废瓦,使生态环境和山体遭到严重破坏。这些问题,对于河道、流石流沟道防洪造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遭遇暴雨洪水,极易引发严重灾害。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暴洪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的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切实增强搞好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及泥石流沟道整治工作,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二、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工作
各县(区)要依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大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力度,切实做好中小河流及泥石流沟道防汛工作。
(一)要扎实开展河道和泥石流沟道集中整治活动。要深刻汲取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和我市特大暴洪灾害的惨痛教训,以九县(区)城区主要河道,、县、县矿区洪道、主要河道,碧口段、水毛坝至镡坝河段为重点区域,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以清理乱建、乱挖、乱倒“三乱”人为设障为重点的河道执法清障专项行动。要坚持“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内乱采滥挖、乱堆乱弃,乱建乱开发,违法侵占河道、占用水域,建设“四无”电站等影响行洪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对影响河道正常行洪的水电站和采砂船等违章建筑要依法强制拆除,着力解决无证采砂采金、砂船围堵河道、围垦河道滩地的问题;着力解决在河道建设施工用房、侵占行洪断面的问题;着力解决非法采石取土危及两岸安全的问题;着力解决在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的问题;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随意毁坏植被、随意向河道沟道堆弃建筑废料、弃石弃渣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砖瓦厂无序取土、随意堆弃废砖废瓦和废料的问题。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县区政府要将整治情况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
(二)要全面落实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措施。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强河道沟道清淤和危险地段加固工作。要组织人力和机械彻底清理阻塞河道、沟道行洪地段的垃圾、淤泥和废弃物,拆除堵塞行洪的坝埂,尽快加固危险地段的河坡、损毁堤防及护岸,提高河道的引排能力,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二是要加大巡查监督和处罚力度。要确定专门工作力量,切实加强河道巡查和监督,扎实开展河道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未登记的采砂户要现场制止处罚。对虽然有证但在采砂过程中乱修违章建筑,采砂作业不规范的采砂户,依法拆毁违规建筑,并勒令停业整顿。对已清理退场的采砂船只要严密监控,坚决防止违规复采。对严重设障或清障不力的,要向全社会进行通报,并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执行,追究设障者的责任,全力遏止不法行为的蔓延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河道安全畅通。要严格禁止在泥石流易发区进行开荒、放牧、采石、采矿等活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泥石流灾害隐患。三是要落实好防范措施。对泥石流沟道内和沿江河受洪水威胁严重的村社,要认真落实应急抢险撤离预案,对房屋建在沟道的群众要劝其迁移到安全地带。对临时占用河滩地的堆砂场等场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人员撤离、避洪措施。要在开展河道清障工作的同时,对行洪河道的险村险段采取沙袋、铅丝网填充等方式进行加固维护。要做好采砂业主的思想工作,讲清当前防汛面临的严峻性,规劝采砂业主停止生产,撤离主河道,确保汛期安全。要着眼长远,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特别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科学规划,给河道留出合理空间,确保行洪安全。四是要合理储备防洪物资和设备。按照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要求,积极做好防御特大洪水的准备工作。市县建设、防汛、水利、物资部门要依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认真核算防洪物资储备数量和品种,清点核实防洪储备物资和设备,制定应急调度方案和措施,做好征调准备,以便紧急情况下调得出、用得上,确保防洪抢险工作的需要。
(三)要进一步加强河道沟道监控体系建设和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结合目前实施的灾后重建山洪灾害治理及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危险河道及泥石流沟道监控网络,对危险河段和泥石流沟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并根据危险河段、泥石流沟道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凡是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办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有关技术要求,确保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通畅。所有涉河在建项目必须制订完善施工度汛方案,强化人员避洪、抢险措施。涉及河道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各级河道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审批权限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项目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河道防洪安全隐患发生。
三、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的组织领导
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强化配合,常抓不懈。一是要进一步靠实领导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把河道沟道管理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以河道沟道管理整治为重点的防洪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河道沟道管理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对重要河道和泥石流沟道的防汛安全责任人再次进行确认,并与重点区域单位和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单位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防汛安全责任。要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防洪建设与环境建设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重点治理与全面监管相结合。防汛部门和河道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监管,对违规设障问题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市县(区)水务、国土、环保、交通、气象、水文、城建等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做到人员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切实做好对河道和泥石流沟道的监管工作。三是要加强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各县区政府要组专门督查组,适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展开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河道沟道防洪工作取得实效。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措施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或不服从指挥调度,造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范围、多层次地开展河道管理和泥石流沟道整治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影响力,加大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洪意识。要广泛宣传洪涝灾害及泥石流地质灾害的突发性、严重性和可防御性,普及灾害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的意识,切实改变轻视灾前预防的麻痹侥幸思想,牢固树立防灾减灾,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在河道沟道管理范围内擅自建房和随意倾倒堆放各类垃圾的行为。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河道管理及泥石流沟道整治工作,建立群防群治工作体系。要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反面典型予以曝光,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治理一地、保障一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