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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居防震保卫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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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居防震保卫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

维护公共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农民群众的居住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能力,帮助农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有利于防止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新农村建设和“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有效途径。

市地处南北地震带和西秦岭地震带交汇部位,境内地质结构复杂,国家确定的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上确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强烈地震,仅去年以来,境内发生了宕昌4.5级,文县、4.5级、5.0级等三次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也对我市新农村建设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目前,市城市和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已得到重视,但广大农村公用建筑和农民自建住房建设抗震设防工作仍十分薄弱。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防震减灾意识淡薄,大多数房屋未经正规设计和施工,抗震能力普遍低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刻不容缓。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对于增强农村民房抗震防灾能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务必把这项利民、惠民、便民、爱民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抗震防灾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我市农村地区自然条件不同、风俗民情各异、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现状,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二是坚持经济实用、抗震防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和引导农民科学选址,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经济实用的房屋,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三是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把农居防震保安工作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四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要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制定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安全美好家园,确保让农民真正受益。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制定规划是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关键性措施。市县(区)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农村防震保安的工作思路、阶段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统筹安排各项任务,充分体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发展要求,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全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规划修编过程中,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利地段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要加强对统一建设的农居和农民自建房屋的抗震设防质量管理,对统一建设的民居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明确施工和验收要求,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抗震防灾能力。

三)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要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做法,从当地的实际出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工代赈、扶贫搬迁、灾区重建、小康村镇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按照“示范先行、典型引路、逐步推进”原则,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方,采取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等多种形式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新建、改造一批安全适用的样板农居,发挥以点带面和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全面实施。

四)积极启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防震减灾规划,国家重大项目--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已批准立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农村民生和新农村建设安全,保证我国防震减灾奋斗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前举措。要抓住这一有利机遇,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抓紧做好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的衔接和争取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市、县、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服务体系,推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深入发展。

五)建立完善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服务网络。要针对各地农村民居建筑材料、建筑风格的特点,开展农居抗震实用技术开发,编制提供适合不同地区、满足不同需要、考虑当地生活习惯和生产要求的新农村住宅建设图集和村镇居住建筑抗震技术措施。积极开展抗震防灾环境和场地勘察,为农居建设选址提供服务。要有计划地组织防震抗震技术培训,通过传帮带等多种形式,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建筑工匠的技能和水平。要吸引有施工经验的农民参与农居建设,鼓励懂建筑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在农村传播防震抗震技术知识,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地震群测群防网络等基层组织资源,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抗震保安技术服务网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调动各方力量,统筹社会资源,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做好防震保安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的各项工作。地震、建设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精心制定落实方案,抓好示范工程,加强指导和技术服务;要在近期负责印制《新农村住宅建设图集》和《村镇居住建筑抗震技术措施》免费为农民建房提供服务。发改委、财政、民政、农牧、扶贫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整合项目资金,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物价、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清理农民建房不合理收费,减轻农民建房负担。各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相应工作。

三)落实扶持政策,推进工程实施。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既是落实党的三农”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拓宽农民建房渠道,支持和帮助农民申请银行建房贷款,减免农民建造地震安全农居的各种规费,免费提供规划和设计图纸,充分调动农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要结合政府给予政策性经费补贴的灾后重建和移民搬迁等工作,通过惠农政策使供电、供水、广电、通信等公共设施进村入户,积极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要通过印发宣传图册、举办板报专栏、组织宣传小分队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持久地宣传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政策措施,普及农村民居抗震防灾基本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要大力宣传推广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