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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召开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两次。分析CPI走势,落实全力保障农产品生产供应、扎实推进粮油肉菜储备和投放、组织开展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氛围。
二是制定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市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7月1日起施行,每年通过筹措财政性资金,安排2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出台运用市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方案,对城市低保户等特困群体按100元/人标准给予“幸福菜篮子”一次性价格调节资金补助,市区共补助133.39万元,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位。
三是大力推进平价蔬菜商店建设。形成“前面有门店、后面有基地”特色平价直销网络。举办首批平价蔬菜商店现场授牌仪式,建立了30家平价蔬菜商店。省物价局局长、市代市长为平价店授牌,通过宣传发动、实地勘察、集体评审等程序,对申报的平价蔬菜商店进行严格验收,全市平价商店共获得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一次性建店补贴270万元。自月27日挂牌运营以来,市共销售平价蔬菜约175万斤,惠及人口86万人次,为市民节省生活支出142万元,销售的蔬菜价格普遍比市场均价低5%-40%为平抑我市副食品价格特别是菜价打下基础。
四是启动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按季度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的通知》要求。当我市CPI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由民政部门按我市当季末月低保标准的25﹪(城市每人57.5元,农村每人38.75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全市累计发放物价补贴约6100万元,惠及近26万人,有效缓解困难群体生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