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确保农民工资无拖欠实施工作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确保农民工资无拖欠实施工作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确保农民工资无拖欠实施工作意见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对拖欠工资引发集访案件,由所辖县(区)政府(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处置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力,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对全市展工程建设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检查;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拖欠工资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年底前应付工资情况明细,形成联动机制。各级人社、住建、公安、国资、工商和工会等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行登记造册,倒排支付计划,签订支付承诺,落实监管义务,派出专人跟踪;对群体突发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重要信息和特情报告制度,联席办、维稳办、农民工办和清欠办加强配合,做好稳控和处置工作;对重大集访案件,落实会办制度,及时处理,确保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另外,对苗头性问题,通过下发预警提示函、建议书等形式,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实施“一信三书”每个建筑施工企业张贴《致全市工程建设企业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议书”建筑施工企业与人社部门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开发建设单位与住建部门签订“工程款支付情况承诺书”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用工。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目前,全市在建工地共张贴“一封信”500余份,向施工企业和开发商下发“建议书”65份,近200家施工企业与人社、住建部门签订了承诺书”

同时,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工资发放现场公示制度、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四项制度”落实力度。着力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一卡通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保证农民工工资款专款专用,力求从源头根本上解决年底欠薪问题。目前,全市已经有70%以上企业建立了工资专用账户,所有在建项目所涉301家企业交纳保证金1.1亿元,共动用310万元保证金解决了225名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有两批次12家严重失信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且在一年内被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

通过《日报》现场公示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增设农民工专线。全市共开通了6条举报投诉专线、1条12333服务热线和1部24小时值班电话。从12月5日开始,启动值班备勤制度,休息日和节假日明确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带班领导负责接待、受理举报投诉,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城及明确1名备勤人员,对劳动者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立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控、第一时间组织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三方会办,确保小事不过夜,大事限期解决,为劳动者提供最方便、最及时、最有效的维权服务。对推诿扯皮以及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矛盾升级,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农民工工资问题无小事,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绿色通道”落实领导督办和专人包案等制度。凡涉及农民工问题,不分拖欠数额大小,不分涉及人数多少,一经核实全部启动特别程序,做到立即立案,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破除传统案件处理办法,保证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10月份以来,全市已受理各类农民工案件近100起,涉及金额达1000多万元,所有涉案问题均没有一起引发过激行为,所有案件都采取简易快速调处办法及时化解,保证苗头性问题控得住,拖欠问题处置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