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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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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县政府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决不能有消极怠慢情绪,要按照原定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意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和三员协管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本辖区内食品监管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要在做好前一阶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突出薄弱环节,狠抓责任落实,尽最大努力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做好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1加大对农产品温棚种植,畜产品暖棚养殖的技术指导和教育宣传,指导种植养殖户合理用药、科学饲养。

2加大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

3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对种植、养殖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严肃查处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4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5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巡查、回访、年审、备案、抽查、强制检验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等日常监管制度,健全食品企业档案,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对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6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坚决打击黑窝点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7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豆腐加工小作坊蛋糕房压面铺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民政办发〔〕253号)要求,认真做好豆腐加工小作坊、蛋糕房、面包房、馒头店、压面铺、烤饼店、卤肉店等日常监管工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8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工作,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加大对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三)强化市场流通环节监管

9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一票通和粘贴式台帐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可追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0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突出抓好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户、小食杂店的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11加大食品快速抽检和结果通报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流通,提高上市食品的质量。严格落实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下架,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对下架的产品要进行跟踪检查,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

12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化网络,扩大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和进学校的覆盖面,开辟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努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四)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13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制度,对拟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依照准入标准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发给《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验收批准擅自进行餐饮服务活动的摊点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1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力度,重点整顿夜市小吃摊、家庭羊肉馆、中小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等区域,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制度,督促其把好原料进货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大对餐饮具、原料的检测力度,着力解决餐具消毒设施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提高全县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5深入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餐饮服务许可及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等相关制度,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的自律意识。

16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工作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禁止未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人员上岗,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强化肉品市场监管

17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加大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力度,打击定点屠宰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的行为,严查冷藏运输病害肉行为,打击经营私宰肉、病害肉行为,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肉和注水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和检验的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18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严格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

六)强化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19认真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全力保证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有效预防和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0扎实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酒类、肉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粮油、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生产小作坊、畜禽屠宰点、小吃摊、中小餐饮企业为重点区域,深入组织开展一次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1努力营造食品安全消费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作用,利用咨询台、黑板报、宣传栏、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科学消费水平,着力营造安全饮食的社会环境和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22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畅通。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并及时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四早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一旦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落实责任,强化协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作用和三员协管作用,对照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落实,认真落实辖区内农村自办群体性筵席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放心。

2加强配合。县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顿工作,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告和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受理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

3强化宣传。要大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提高公众安全的安全饮食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4加强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乡镇,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和乡镇,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并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