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开展行政审批整理工作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开展行政审批整理工作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开展行政审批整理工作意见

一、清理工作原则及标准

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各部门在对照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下列项目原则上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

一)取消或调整的项目

1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类项目;

2法律、法规修订或废止后应取消或调整的项目及国务院部门、省、市政府已取消或调整的项目;

3一个审批事项由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项目(按照相同或相近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合并的项目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阶段:各部门对各自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逐项分析设立背景、管理目标及必要性、有效性,提出拟保留、取消或调整意见,填写拟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拟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报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在县监察局)对其他部门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项目,按照有利于发挥管理效力、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

二)论证审核阶段:县审改办组织监察局、法制局、物价局、编办、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各部门提出的拟保留、取消或调整意见进行评估论证,提出审核意见。

三)审议公布阶段:县审改办就拟保留、取消或调整项目与有关部门协商后,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县政府批准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要抽调熟悉情况、解政策的人员承担此项任务,确保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对清理工作不重视、不扎实,按时间要求完不成清理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