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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棉花市场管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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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棉花市场管控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清理整顿棉花市场秩序

为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管理,县上成立由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发改、工商、质监、公安、安监、商务、供销、农牧、电力、国土、水务、广电、农发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棉花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棉花收购、加工、销售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协调处理清理整顿工作日常事务。由发改局牵头,负责制定棉花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工商、质监、电力、公安、安监、消防、国土、棉花协会配合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县棉花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二、明确分工,确保棉花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全县棉花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效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具体分工如下:

发改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棉花市场和质量管理,加强对棉花加工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服务。

工商局:主要负责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主体的管理,把好棉花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管理工作。对扰乱市场、压级压价、无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确保全县棉花市场管理有序。

质监局:主要负责棉花收购、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切实加强棉花质量监督,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混等混级、质量与标识不符等违法行为。对违犯《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查处。

公安局:主要负责配合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管,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无收购、加工资格非法经营棉花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国土局:主要负责全县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和检查,加大棉花收购、加工企业非法用地问题查处力度。

农牧局:主要负责试验推广棉花种植新品种、新技术,加强棉花种子市场管理,完善棉花种子市场监管体系,确保棉花种子质量安全。积极引导农民按照“四分”原则采摘、存储、销售棉花,确保优质优价。

安监局:主要负责全县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收购、加工期间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按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各企业安全生产。

电力局:主要负责对未取得棉花加工资质的企业强制拆除其动力供应设施,对未经审批新建的棉花加工企业不得为其接电。

消防科:主要负责全县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对各收购、加工企业全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隐患,减少损失

广电局:主要负责做好全县棉花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发行:主要负责帮助解决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在资金方面的困难,最大限度地给予各企业贷款支持。

各乡镇:主要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非法收购、加工棉花企业的土地、电力设施的清理,全力维护辖区内棉花市场秩序。

棉花协会:主要负责组织会员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自律意识,帮助企业树立长期发展思想,积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保护棉花市场秩序。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棉花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这次棉花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是

1对辖区内所有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清理,对不具备收购、加工条件的企业,限期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

2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取缔无照收购棉花和未经资格认定擅自开展棉花加工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查处棉花经营企业以挂靠、租赁、承包等方式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提供便利,从中牟利的行为。

3主要审查棉花收购企业是否具有相对固定的收购场所,否具备符合质量检验的环境条件,以及棉检仪器设备、仓储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备。

4对已取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企业,收购、加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加工。

5严厉查处在棉花收购、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压级压价、短斤少两等不法行为。

四、强化监管,保证棉花购销加工市场有序稳定

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棉花购销、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棉花市场秩序,对违规修建棉花加工厂、无证加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加大整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要加强对改造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服务,对具备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由发改、工商、质监、消防、安监和棉花协会等部门单位组织进行复审,严格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要及时掌握棉花市场的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棉花市场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棉花市场动态监管。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加强工作协调,加大检查力度,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好棉花市场秩序。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按有关规定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