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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证提标扩面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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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证提标扩面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面向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实施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保障基本生活;属地管理、民政负责、镇政府实施;差额补助、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年度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劳动自救;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保障范围和标准

一)保障范围。凡具有本镇农业户口且在本地居住的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28元(农村计生户为946元)家庭,均可纳入保障范围,其主要对象有:

1残疾军人、三属、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

2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家庭;

3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家庭;

4两女结扎户;

5独生子女领证户中的困难户;

6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保障对象原则上以整户为单位进行保障,不得以每户一人进行平均保障。

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1村干部家属以及乡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家属;

2经营各种大、中型车辆的

3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经营各类门面、店铺的

4承包、租赁经营大宗土地的

5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因懒惰、不劳动生产,甚至弃耕荒芜土地造成生活贫困的

6依法具有赡养、抚养关系且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人员和家庭;

7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不良行为造成贫困的

8违犯《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9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二)保障标准和补差标准。根据县上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今年全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年685元提高到728元(农村计生户保障标准为946元)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差额补助,平均补差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根据家庭人均纯收入状况月补差标准分45元、50元、60元三个档次。

三)收入计算。家庭年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全年农业生产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获纯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1经营土地获得的收入;

2畜牧业收入;

3务工经商和其他劳动收入;

4养老金、赡养费、抚养(扶养)费;

5其他收入(包括继承财产、接受赠予、遗属补助等)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和补助费;

2获得政府的各类奖金、荣誉津贴;

3临时性社会救助金。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镇上成立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实施方案》各村要相应成立由镇包村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村级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等为成员的农村低保提标扩面领导小组和由村级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妇女及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7-9人评议小组。对低保申请户逐一进行民主评议,真正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低保有关政策和《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实施方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组织实施:各村要召开村低保提标扩面会议,采取先由村级班子调查提名,经村评议小组评议后,提交群众会议讨论,再由镇包村领导干部户户上门、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摸清本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28元(农村计生户保障标准为946元)家庭。对摸底排查确定的低保对象,张榜公示后,详细填写《省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对群众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镇评议小组对各村审报对象再进行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填证发放:镇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是抽查上报审批的低保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入户抽查率不低于100%村提标扩面的申请、评议、初审、公示等程序是否规范;卡、表、册、证等档案是否健全规范。对弄虚作假的取消低保资格,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检查验收结束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无异议的发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低保档案实行两级管理,一户一档,材料包括:低保对象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镇上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人大主席、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民政、财政、司法、计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纪委副书记任组长,民政、计生、司法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评议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在镇民政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核查相关情况,确保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规范运作。各村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大事办好办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刊出专栏、书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农村低保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倡导社会互助,鼓励劳动致富。各村要在落实政府救助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教育、鼓励和支持农村低保对象积极开展劳动生产,自食其力,逐步改善生活状况。要弘扬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大力倡导邻里相帮,亲朋互助,社会帮扶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致富能人结对帮扶,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4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各村要切实增强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镇、村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固定公示栏,主动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从事农村低保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镇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对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平均发放,坚决杜绝与有关工作挂钩,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发生,对不按政策办事的人员和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健全完善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审核制度,对纳入农村低保额定人员,每年核查一次经济收入,并将收入状况在本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异议的由镇民政办核实,凡民政办核实确认当年经济收入已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律取消保障资格,同时将群众公认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确保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