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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廉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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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廉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

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坚定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加强对科学发展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准确把握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宏观调控、“三农”工作、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县委全委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和“六个集中突破”重点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紧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措办“十件惠民实事”以及与社会群众高度关注的土地征用、廉租房建设、工程招投标、重点项目实施等民生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县监督问责实施办法》,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完善以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限时办理、督办推进为主要措施的纪律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方式,采取集中教育、专题培训、主题演讲、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纪念建党周年,组织开展以“弘扬优良传统、促进勤政廉政”为主题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即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影片巡播、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举办一次廉政精美诗文朗诵比赛、编印一本《廉政准则》学习教育读本、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廉政书画作品创作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荆山森林公园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和现代文化特色鲜明的优势,深度挖掘廉政资源,积极创建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重点抓好县财政局、东关小学、西大街社区等6个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着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正确引导网络舆情,不断提高网络宣传的影响力。

2.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电子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乡镇、县直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人事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示范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高风险岗位廉政监督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监督。深入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构建“协调有序、督查有力、评估有效”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司法、厂务、村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深化。

3.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目标要求,巩固“制度创新年”活动成果,对照市委惩防体系建设《年工作方案》分解的制度建设任务,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年底完成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基本框架。根据中央新颁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继续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加强对《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规避制度、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各级领导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案件线索的收集、移送、反馈和管理,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逐步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的常态组织协调和联合办案机制。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5.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6.深入推进制度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机关绩效考评力度,大力整治会风文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全面推行公开差额选拔任用干部制度,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继续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

三、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和弘扬务实苦干抓落实的良好传统,严格落实抓常委班子、带县级班子,抓领导干部、带全体干部,抓党风建设、带政风促民风,抓机制创新、带工作落实的“四抓四带”工作机制,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少说多做不张扬,埋头苦干不争论,雷厉风行不懈怠,坚决抵制虚、浮、吹等歪风邪气。深入开展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勤俭节约、艰苦创业。

2.重视群众诉求。建立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积极推行民生问题公开听证、决策咨询、重大事项公示等制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主体地位。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包案督办重大信访事项、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力落实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把握群众心理和社会动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认真排查化解因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严肃查纠作风问题。巩固深化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成果,采取问题提醒、责令纠错、违纪告知等形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对我行我素、屡纠屡犯、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出现作风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积极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法和手段,探索开展执法监管和民生一线部门中层干部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开展群众满意行业、基层站所创建和评议活动。全面落实《县群众评议制度(试行)》,围绕工作绩效、服务态度、政策落实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积极开展群众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四、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在土地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集中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新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2.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治理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加强换届纪律保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惩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确保乡镇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4.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围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新修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承担起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掌握分析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五项制度”,加强监督考核,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2.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落实“五严守、五禁止”要求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乡镇换届工作,加大干部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拓宽知识领域,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作风建设,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部署的同时,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研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措施,大胆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好的做法,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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