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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深化认识为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民主、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客观需要,是增强各级党政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实现全县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组织坚持以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民主监督为主线,着力提升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创新公开形式,着力规范公开程序,达到了公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架起了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提供了坚强保证。但还存在着公开载体不够新颖、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等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五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和全面实施“三二一六”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新形势下的“五公开”工作尤为迫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五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五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基层民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便民服务的政治任务,深入落实中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厂务公开条例》,坚持在巩固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出实招,在深化上想办法,推动“五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二、以完善公开目录为关键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编制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是做好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培养党员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利于规范操作、提高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县的统一要求,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五公开”工作的文件规定,坚持“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原则,重点针对党员群众最想知道的、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事权、人权、财权等关键,准确界定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开目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县纪委、政府办、总工会、民政局等牵头单位要严格标准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对审核通不过的,要限期重新进行编制,确保使每一个目录都达到标准要求。今后,公开内容必须依照公开目录进行,切实增强公开工作的严肃性。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县委、县政府重点公开重要决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民措办实事的进展情况等方面;乡镇重点公开领导班子分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等方面。县直单位重点公开部门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方面。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重点公开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企业重点公开重大决策、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村级重点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实施、强农惠农资金发放、集体资产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以载体建设为突破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的多样性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是深化公开效果的重要方面。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简明、经济、实用、高效”的要求,坚持以公开栏为主阵地,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积极创新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总的要求是:适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采取召开有关会议、印发文件、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公开;对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党员干部和群众尽快了解的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可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广播电视、县政府网站、灵台党建网、部门网站等媒体或召开新闻会等形式进行公开;相对固定的事项,如组织设置、领导分工、岗位职责等,依托已有的公开设施,合并使用,及时进行公开;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计民生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专项公开。同时,要将传统手段和新的公开形式相结合,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四议两公开”、点题公开、现代化媒体公开等公开形式,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开模式。
四、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公开程序的规范性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规定,严格公开操作程序,对拟公开的事项定期收集整理、征求意见,经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公开。对常规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逐段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次公开。对党员群众要求而组织认为不宜公开的,报上级审定。建立实行社会热点跟踪机制,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注问题。建立实行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健全完善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对公开申请涉及多个部门的,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答复意见统一。要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加强公开资料的归档管理,继续建立完善“两本记录”(专题研究公开工作的会议记录、开展活动记录),“三类资料”(有关文件材料、公开的原始资料、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原件),“五种表格”(公开内容审核表、公开内容登记表、意见或建议登记表、意见或建议批阅表、意见或建议处理结果反馈表)的管理运行机制,对公开的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归档,确定专人管理,做到资料全面具体,规范严谨。
五、以健全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深入推进“五公开”工作,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公开成果这一目标,大胆探索实践,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明确牵头抓总职责。“五公开”牵头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全力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纪委要认真贯彻中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全面完成党务公开目录编制任务,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深化党务公开。县政府办公室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督促各单位对政务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进行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加强对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和管理,突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县民政局要认真执行省《村务公开条例》,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村务公开水平,同时要抓好社区事务公开工作。县总工会要认真执行省《厂务公开条例》,继续抓好国有企业厂务公开,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二是健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各级党政组织是“五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五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督促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对“五公开”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五公开”牵头部门和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五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检查、全面自查、个别抽查相结合,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多种方法,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确保“五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要把“五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党政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研究制定“五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五公开”工作,听取牵头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五公开”工作的统筹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