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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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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一、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

1、坚持不懈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继续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理解,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发展,切实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要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学习实践成果,使整改落实成为进一步探索规律、促进科学发展的过程。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发展的制度保障,切实把集中学习活动阶段所取得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推动各级党组织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党员干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2、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继续坚持领导干部系列学习讲座等做法。健全干部教育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执行学分制管理,抓好《市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从年初开始,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每年要专门安排不少于3天时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集中培训。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省情市情区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教育,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养和地区文明化程度,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有效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大力推进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4、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及《区建设学习型城区实施意见》精神,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小组等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建设学习型城区成果。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断完善以区委中心学习组为主,部门中心学习组为辅的培训格局,继续办好区委中心组系列学习讲座。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资源共享系统,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理论宣讲等活动,形成“学习社会化,社会学习化”的良好局面。

二、按照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发展党内民主

5、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注意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分工明确、权责对等、密切配合、运转高效的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健全培养、推荐、选拔党外代表性人士工作机制,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6、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纲要》,全面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扎实推进党务公开,逐步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委新闻发言人、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办好党建网站,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党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规范和细化党内民主程序,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健全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知情机制、参与机制、选举机制和监督机制,探索基层党员行使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参与决策等民主权利的有效方式和途径,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7、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制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视察调研制度、评议质询制度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的职能和作用。改善党代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断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扩大党代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认真总结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经验,逐步扩大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范围,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维护选举结果严肃性。

8、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全委会决策表决制度,推进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广泛听取党内不同层次党员的意见建议,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实行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

9、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开展民主集中制特别是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对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制度、纪律保障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0、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扩大党委全委会票决干部范围。健全干部考察制度,进一步完善“无任用推荐、有任用复核、多形式考察、重跟踪管理”的干部推荐考察方法。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实现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经常化、制度化。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表决,确保好中选优。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选拔熟悉市场经济、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干部进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区级部门班子。坚持党管人才,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各类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文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用人问题,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全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共享,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切实提高“两个满意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信访、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的群众监督网络。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积极探索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11、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抓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10项制度性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全区各部门、街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检查,适时召开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重点选好配强党政正职,着力抓好党委书记队伍建设。以“领导科学发展好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务实创新破解难题、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处理利益关系做群众工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依法办事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问题研究。建立和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研判制度,分批分类对领导班子结构状况和运行情况跟踪考察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和改进措施,优化领导班子配备,着力增强整体功能。

12、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制定《区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后备干部的选拔程序和管理范围,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能够担当重任、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后备干部谈话谈心和定期分析制度,加大培养力度,促进备用结合。认真做好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环境、维稳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工作。探索建立来自街道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适时为区级机关选拔一批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13、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深化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与区管领导班子、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四位一体”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行风评议和基层群众评议等成果,实行动态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培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和预警机制。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考察和识别干部。健全对各派及非党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14、健全干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实施细则,不断优化干部管理方式和途径,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扩大干部交流范围,探索建立区级机关与街道干部相互交流的良性机制,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制定《区管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办法(试行)》和《干部考察工作承诺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警示训诫制度,健全激励表彰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切实解决干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纠正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按照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15、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通过村“两委会”成员与协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方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基层党组织。抓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员登记工作,巩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逐步达到全覆盖,加快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步伐。加大在中介组织、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活动,抓紧制定“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意见,以党的建设带动其他基层组织建设。

16、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下功夫。在农村以“五个好”为目标,继续深化和拓展“三级联创”、“双示范”、“两带头两推进”和“结对共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扎实推进争先创优。全面落实“一定三有”要求,推广“为民服务制”、“党员中心户”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拓展党员承诺制,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服务,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城市社区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为目标,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双评晋级、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行“开放型党组织生活”,深化“共驻共建”活动,完善推广“四方联动”党建模式和“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为目标,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在机关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目标,开展创建“五个好”机关党组织活动,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院系党组织建设,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开展工作。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继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永葆先进性,促进新发展”活动。坚持和完善“”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

17、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知群体、在校大学生等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在进城务工人员等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社会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不断深化街道党校发展农村党员培养后备干部工作,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自愿认领社区岗位”、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搭建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全面落实《市年党员教育工作规划》,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督促党员积极履行服务承诺事项与自律承诺。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好优秀党员表彰工作,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18、加快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选拔机制,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加大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手中选拔“两委”干部力度。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抓好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工作,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村两委会干部和农村青年党员“百千万”培养工程,加快农村年轻干部学历培训。继续做好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和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

19、积极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开展“城乡共建和谐奋进”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采取城乡结对共建党组织、依托产业链延伸设置党组织、区域联合建立党组织等方式,建立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共建组织设置体系和互帮互助体系。建立完善全区党员信息库,健全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的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体系,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入党办法。研究制定稳定规范的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如期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加强条条为主管理和条块共管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党员志愿者建设新农村援助行动”,引导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五、按照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强化党性教育。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教育引导党员加强学习实践和党内生活锻炼,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

21、大力弘扬“四种风气”。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建立“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和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区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抽出两个月时间、街道和部门领导干部至少抽出三个月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制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清查评比、达标等表彰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优化发展软环境。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经工作制度,规范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党员干部向群众通报工作制度、通过民意调查定期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22、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宣传教育,适应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工作。扎实做好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价格监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行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挂牌接访等制度,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教育引导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23、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特别是加强对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报告。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继续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

24、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和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徇私舞弊案件。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加大对铺张浪费、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等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25、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党内、法治、群众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各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子女从业申报、领导干部社交圈监督、领导班子职责管理、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职、信访举报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

26、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大力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大对违反和破坏制度的问责惩处力度。

27、加强对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中央和地方投资以及国债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建设“四最”的顺利实施提供服务和保障。

七、按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

28、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更加自觉、有效地把党组织建设好、把领导班子建设好、把干部队伍带好。建立和完善党委常委会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向全委会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联系点制度、部门党(工)委抓机关党建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制度等。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强化对党建工作部署落实的跟踪问效。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抓好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29、加强对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探索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我区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的研究,增强研究的思想性、实践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我区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加强党建工作的新经验,不断增强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